音樂律師可以協商版權協議和其他有約束力的文件。音樂律師可以與所有類型的藝術家合作,包括那些制作、創作或演奏音樂的人。他們有時可以幫助藝人找到唱片交易,但通常不是童子軍。他們被視為交易律師,而不是在法庭上花時間的訴訟律師。這些律師通常會定期與客戶交談,把大部分時間花在交談、閱讀和寫作上,努力代表他們。音樂律師可以在音樂家和各種實體之間,甚至在他們之間進行合同談判。樂隊經常決定彼此建立合作關系,以保護團隊的所有成員。樂隊經理、經紀人,樂隊的其他員工通常也會根據合同服務唱片交易要求簽訂合同,協商支付給樂隊的款項,并概述公司對樂隊的責任。版權是音樂律師最關心的領域之一。樂隊創作的音樂通常屬于樂隊,但其使用權由唱片公司和其他人協商。通常,藝術家對公司如何使用或復制一首歌曲,例如在編輯專輯上加以限制。律師將把所有這些條件都納入與唱片業的協議中。他還將與其他希望使用這首歌的人(如廣告或電影原聲)協商新的使用合同。律師同時監督樂隊持有的任何商標。這些商標通常保護樂隊的名稱和標志不被未經授權的使用或復制。音樂律師將確保為這些無形資產注冊商標,并監督任何以其為特色的商品生產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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