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丁語中的“arguendo ”的字面意思是“為了辯論”。在法律語境中,它指的是為了說明目的或探討法律情況而作出的陳述,而沒有明確承認任何事情或提出任何確鑿的主張。這個詞經常出現在提交上訴的摘要中,盡管它也可能在法...
拉丁語中的“arguendo”的字面意思是“為了辯論”。在法律語境中,它指的是為了說明目的或探討法律情況而作出的陳述,而沒有明確承認任何事情或提出任何確鑿的主張。這個詞經常出現在提交上訴的摘要中,盡管它也可能在法庭上使用。法官也可以要求參與案件的律師“假設”他們的斷言是真實的,以便探究情況的后果;可在法庭上用于說明目的。這一概念在法律上最常見的應用之一是,當一名律師對另一方提出的索賠作出回應時,為了辯論而決定假定該主張是真實的。律師表示正在進行辯論,不承認這一說法是真的,但理論上似乎是真的。律師可以用一種思路來回應這個主張,解釋如果所說的說法是真的,情況的具體情況是如何阻止案件繼續進行的。例如,律師可以說“假設我的委托人殺死了瓊斯先生,死亡發生在瓊斯先生持槍入室行竊的過程中,而我的當事人顯然是在自衛。”在本案中,律師建議,即使索賠屬實,對客戶的指控也不能按規定進行。在聲明前加上一份聲明,說明正在提供,這是一個標志提醒在場的每個人注意,律師沒有承認任何與陳述有關的事情,并且聲明與案件的其余部分沒有關系這使得律師在陳述自己的案件時,可以在法庭上探討假設的情況和解釋,在不危及委托人或混淆法庭的情況下。用這個詞標記書面陳述的方式大致相同,可以讓律師在準備上訴和其他文件供法官審查時清晰地表達自己的想法和想法。為了爭論或討論而做出假設的概念已經蔓延到普通民眾也是。在辯論或討論中,經常會看到人們發表一個聲明,通常在發言前加上“為了辯論,讓我們假設……”,以確保討論中的其他各方明白某一點沒有被放棄,而是為了進行更深入的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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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20-09-03 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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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類: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