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選舉沒有財產資格。一些歷史上使用財產資格的國家不僅限制了財產所有者的投票權,還根據財產人的財產分配了投票權擁有。因此,擁有大片土地的人在選舉中有更大的份量。這在地區辦事處(如市議會或鎮議會)的選舉中尤為常見。一個地區的主要土地所有者可能因此對選舉過程產生重大影響。財產資格限制了投票權最多的人社會中的權力。有這種限制的國家通常也禁止婦女和有色人種投票,這意味著那些擁有自己財產的人仍然不能行使充分的公民權利。這種做法的理由多種多樣,例如在美國早期,有人認為,由于現存的唯一稅種是財產稅,因此只有財產所有人才有權為選舉進程捐款,以決定他們的錢是如何使用的。19世紀,有關投票的社會和文化觀點的變化導致了對投票權的限制逐漸放松資格限制是許多民主國家首先要取消的一些限制像美國各州這樣的地區將投票權擴大到所有年齡段的白人。在一些地區,有色人種被禁止投票,即使他們擁有財產,在許多國家,所有種族的婦女都是最后獲得選舉權的人之一。有關選舉的國家法律可能特別禁止使用財產資格,以確保各個司法管轄區不能以這種方式限制投票權。許多國家的政府承認這是對選舉權的不合理限制,因為沒有財產的人仍然參與社會,受政府政策影響,其他選舉限制,如識字測驗、民調稅等,也可在投票政策中加以處理,以保障普選權。
0 篇文章
如果覺得我的文章對您有用,請隨意打賞。你的支持將鼓勵我繼續創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