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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什么所有科技大佬都在談“工匠精神”?

    不知你是否留意,最近幾年,工業設計成為一門顯學。無論是否屬實,各大科技企業都在強調自家產品的美感。忽如一夜,遍地都是“工匠”。今天,我們不妨從深層次挖掘一下究竟。

    關于設計,我聽到的最浮夸的論述來自凱文凱利,他在《科技想要什么》中寫道:“隨著科技的發展,從總體上看,它的美感將逐年提高,在不太遙遠的未來,技術元素某些部分的華麗程度將與自然界的壯麗媲美。”當然,KK的邏輯起點是從“宇宙,熵,自組織,生命”這些宏觀得一塌糊涂的“上帝視角”判斷技術的進化方向,他將美感視作技術元素進化的方向之一。

    拋開這些玄幻的理論不談,現實中你多少也能感受到,在某種意義上,科技發展到今天,正逐漸與“藝術”交融。偉大領袖喬布斯總結地好:“如果你把電腦設計師當作藝術家,他們肯定更愿意將自己歸為可以批量生產的藝術形式,就像唱片,或者像印刷品,而不是傳統的美術作品。我們希望通過自己的媒介向眾人表達他們自己的想法,而我們的媒介就是科技和制造。”

    讓我們聊一聊科技與藝術。

    至關重要的設計

    事實上,談論科技與藝術的融合時,我個人比較傾向于關注那些落腳于生活,在產品與服務上注入美感的事物(盡管我也承認,有些借助科技效果派生的藝術形式很酷)。而如你所知,在現如今科技與人文看起來有些擁擠的十字路口上,設計堪稱是嫁接二者的橋梁。

    不難發現,在美國的創業團隊中,設計師擔任聯合創始人的比例似乎日漸增多,更無法忽視的是,看起來任何一家科技公司對設計的重視程度都在提升——至少表面上是這么說的。Facebook產品設計總監Julie Zhuo還曾發表未來十年內硅谷設計領域的預言,譬如:“設計師應該打造的是端到端的體驗,而非界面,只存在于屏幕內的產品和服務不再是常態,而是少數情況”;“許多創業公司創始人會將自己標榜為設計師,類似的,百人以上規模的科技公司也不可能沒有設計高層”;“人們使用科技產品多半是由于其款式和體驗,而非純粹的功能性”;“大學提供的設計培訓項目將是多學科交叉,從這些項目畢業的設計師不僅要會基本的圖像設計,還要掌握硬件和軟件知識”;“設計思維就是產品思維”……

    事實上,從產品發展邏輯上就能理解為何設計變得重要起來。在一個產能過剩,同質化嚴重,單純的摩爾定律逐漸無法滿足人們內在需求的時代,大家都在拼命講故事,而讓產品或服務“情懷落地”的砝碼之一,無疑是那些美好且不突兀的設計。

    值得一提的是,在Julie Zhuo的預言中,其中一條是:十年內,設計師將會使用一套完全不同的工具集,會涌現一大批應用,讓設計和搭建過程變得更高效。

    在某種程度上,對大多數普通用戶而言,似乎科技的先進水平與掌握相關的專業知識成反比,就像王煜全所言:“科學已發展到了一個臨界點,就像互聯網,我93年開始上網,當時編個網頁要自己寫html語言,自己學編程,后來出現了編程工具,和word一樣是一軟件,你在軟件里所見即所得,排成什么樣發布出來網頁就什么樣。后來這都不需要了,有了博客,你只需要會寫字就行了,再后來又出現微博微信……你會在硬件領域看到和當初網站一樣的路徑,越來越多的技術難度降得很低,越來越多門檻在創意、在設計、在用戶需求把握。”

    嗯,可以肯定,未來最具價值的是那些擁有美好藝術品味的科學青年,或者諳熟科技規律的文藝青年——當然,這是句廢話,因為在任何時代,這樣的人都是稀缺資源。畢竟,人類歷史可操作性最強、最大范圍的創新模式無外乎是將兩樣原本不相關的事物聯系在一起,譬如非常直白地說:某個廚子將番茄與雞蛋原本天各一方的食材聯系起來,誕生了我剛剛吃的一道家常菜;某個詩人將植物與情緒聯系起來,誕生了我很喜歡的一句詩,“只要想起一生中后悔的事,梅花便落了下來”;某個天才將其藝術天分和學到的美術知識與通訊工具聯系起來,誕生了iPhone。

    美感:技術的進化方向之一

    1984年,史蒂文·列維出版了史上第一本介紹黑客的書:《黑客:計算機革命的英雄》,他將黑客的價值觀歸納為6條“黑客倫理”(Hacker Ethic),其中一條是——你可以用計算機創造美和藝術。

    在更加接近本質的意義上,傳統觀念里的科技與藝術也許并不是完全對立的角色(在過去相當漫長的歲月,技術一直被稱作“有用的藝術”)。長久以來,科技,或者說科學,與藝術的關系一直被學者們津津樂道,各種比喻也層出不窮,大體可描述為:用技術延伸肉體,借藝術裝飾靈魂。但“科學與藝術在山腳下分手,在山頂上會和。”這是福樓拜說的,我覺得說的不錯。由于人類二分法的本能,或者說智識上的不足,科學與藝術在常識中是兩回事,不過我個人傾向于認為,在某種意義上,“藝術”涵蓋在科學范圍里,但它理解起來太過復雜,至少對現在的科學而言。

    而極端如凱文·凱利認為,技術元素不僅包括科技發明,還得算上人類的文化藝術、社會制度以及各種思想和理論,倘若制作網頁的上千行代碼可以被稱為“科技”,那么莎士比亞上千行優雅的文字也可以,“十四行詩和巴赫的賦格曲以及谷歌的搜索引擎和iPod同屬一類:都是大腦產生的有用的東西。”

    如你所知,在他眼中,被稱作技術元素的東西是地球上的第七生命體。技術元素與它的人類“父母”以及所有生命形態一樣,在本質上都是從無序到有序的的自組織過程,技術持續改良進化的內在驅動力與生命的內在驅動力完全等同——如果人們能夠回答什么是生命內在驅動力的話。“技術的產生并不完全是人類頭腦和智慧所發明的,更準確的表達是,人類頭腦和智慧幫助其進一步發展,因為有一種幕后的原力推動技術的進化,人類只是技術發展進化中的一個工具。”

    于是這位腦洞大開的大叔繼續論證,既然科技是生命的延伸,那么它與生命一樣,遵循由“外熵”力量推動的固有的進化方向,譬如:更加復雜,更具多樣化,更促進共生,提高感知能力等等,其中還有一個方向就是,增進美感——嗯,聽起來非常夸張,在某種意義上,如今科技公司對優雅設計的追求,或許正是技術元素在這一進化方向上的淺層次表現。

    “大部分進化過的事物都具有美感,最美麗的事物就是進化程度最高的,從球狀硅藻到水母再到美洲虎,展現出我們稱為美感的深層次特性。”KK這樣寫道,“我們的技術崇拜受到技術元素內在美驅使,這種美過去被掩蓋了,當時它尚處于初級發展階段,不很賞心悅目。與自然母體相比,工業化給人印象是骯臟、丑陋和愚笨……科技不希望只有功利色彩,它希望成為藝術,美麗而‘無用’。今天一些最常用的技術未來將成為美麗的無用之物。也許100年后人們攜帶‘電話’,僅僅是因為他們喜歡攜帶物品,即使他們可能通過身上佩戴的某物品與網絡連接。”于是,在這個邏輯的推演下,“科技的美感將逐年提高,在不太遙遠的未來,技術元素某些部分的華麗程度將與自然界的壯麗媲美。”

    李北辰/文(知名科技自媒體,致力于用文字優雅的文章,為您提供談資與見識)

    • 發表于 2017-03-0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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