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見學校教室誤開紫外線燈照傷學生事件

媒體報道,日前廣州市花都圓玄小學部分學生在上舞蹈培訓課時,教室直射式紫外線燈被外聘的舞蹈老師誤開,造成26名小朋友不同程度眼睛和皮膚灼傷。

多年來,這種學校教室誤開紫外線燈照傷學生事件頻繁發生,據不完全統計全國發生達百起以上。
為什么學校教室誤開紫外線燈導致學生“意外”傷害的事件如此頻繁發生呢?有人可能說,當然是涉事教育機構對紫外線燈的管理存在漏洞,涉事責任人缺乏責任心導致。
這些當然是這種誤開事件頻發的的原因。但是,從根本上講,學校教室的紫外線燈并不是“誤開”的問題,而是應不應該安裝的問題。
安裝紫外線燈的目的是為了室內空氣紫外線照射殺菌(Ultraviolet germicidal irradiation,以下簡稱UVGI)。那么,學校教室紫外線燈能夠達成這種目的同時保證安全嗎?
紫外線殺菌消毒的原理
紫外線燈是一種低壓汞放電燈,發射波長254 nm為主的短波紫外線-C(UV-C,100-280納米)。
紫外線是一種波長短的高能電磁輻射,輻射能可以作用于生物活性物質激發最外層電子而發生光化學反應。這種光化學反應要求受作用的分子機構必須與紫外線輻射能量相匹配,稱為發色團。
紫外線根據波長可以分為三個頻段,其中能量最高也是最具有殺菌作用的就是紫外線燈發生的UV-C。吸收UV-C發色團是富含像C= O、C= S和芳族環的有機分子,后者大量存在于生物DNA中。UV-C作用于細胞核DNA導致相鄰胸腺嘧啶形成嘧啶二聚體,從而使得DNA不能復制造成損傷,作用于微生物可以殺死它們——這就是紫外線可以殺菌消毒的原理。

紫外線殺菌消毒的歷史回顧
今天,日光暴曬殺菌消毒已經是一種常識。但是,對于19世紀人們來說,卻是重大新發現。1887年,有兩位研究者觀察到陽光可以抑制試管中微生物的生長,如果延長暴露時間,密封試管內可以保持長達數月的無菌狀態。正是在今天看來這一平淡無奇的發現,開啟了UVGI的歷史,因而被譽為“光生物學歷史上最有影響力的發現之一”。
接下來的系列觀察發現,日光對于微生物的抑制與光照劑量、不同微生物的敏感性相關,而更依賴于光的波長。
1890年,微生物病原學的奠基人科赫發現陽光可以殺滅結核桿菌,這也是昭示了UVGI對抗結核桿菌感染的前景。
經過數位研究者的努力,到1905年,科學家建立起了UV和可見光光譜與殺菌效應之間的關系,發現UV-C殺菌效果最好。
1914年,研究者在觀察亞致死劑量UV對于細菌作用的過程中首先發現了誘變效應,這也是紫外線可以引發皮膚癌的原理。
20世紀中葉,科學家鎖定UV生物學效應峰值在260 nm波長左右,最終的謎底于1960年被解開:UV-C可以使得兩個相鄰胸腺嘧啶之間形成嘧啶二聚體,一舉奠定了UVGI的生物學基礎。
UVGI的應用方面,可用于空氣、水、和表面消毒。其中水消毒是目前最成熟和得到廣泛應用的技術。
但是,用于空氣消毒卻遇到巨大挑戰。
UVGI空氣消毒始于20世紀30到50年代,William F. Wells率先提出某些傳染病可以通過飛沫傳播和UV用于空氣消毒的設想。初期用大腸桿菌霧化液和通氣管道UVGI實驗取得成功。1936年杜克大學醫院手術室率先開展UVGI空氣消毒實驗,最初照射整個手術間實驗失敗,后來強調對于手術部位以及手術器械和儀器的高強度照射,獲得成功。隨后很多醫院跟進,這種醫院手術室和其他醫療場所的空氣消毒技術在某些地區一直沿用到現在。
但是需要特別指出的是,應用UV照射整個房間,即進進行空氣消毒的實驗是失敗的。
既然UVGI照射整個房間不能達到可靠的殺菌效果,而且有造成室內人員額外照射的危害,UVGI空氣消毒改進為室內上層空氣照射(Upper-room UVGI,UUVGI)。
所謂UUVGI就是使用天花板或者百葉窗以及其他屏蔽設施,把高于人頭頂以上的空間與下層人使用的空間隔離開來,紫外線只照射隔離的上層空間,然后利用室內空氣的上下垂直對流來實現全空間空氣的殺菌消毒。

1937年和1941年之間,Wells使用上層空間UVGI成功防止麻疹疫情在費城郊區的全日制學校傳播,研究結果顯示學校以外易感兒童感染率為53.6%,而應用UVGI學校易感兒童感染率只有13.3%。但是,隨后多年,更多更嚴格的實驗卻未能重復Wells等的成功。
當然,也不全是失敗的教訓。UVGI空氣消毒最成功研究當屬Riley和他同事們于20世紀50、60年代使用氣管道(像中央統調通道)UVGI在結核病病房進行的防止結核病傳播的實驗。
總體上,紫外線空氣消毒的實踐研究是失敗的,加之隨后有效的結核治療藥物和病毒性疾病疫苗的廣泛應用,空氣紫外線消毒逐漸被人們所淡忘。
直到1980年代后期,多重耐藥結核菌株的出現,以及對于流浪者和醫務人員接觸日益蔓延的艾滋病被感染的擔憂,引發人們重拾UVGI空氣消毒研究興趣。但是,應用僅限于醫院和容留確診艾滋病感染者的收容所。主要方式仍然是UUVGI和通氣管道UVGI。

教室紫外線燈空氣消毒的有效性
UVGI空氣消毒有以下3種方法:只照射室內分隔的上層空氣(Upper-room UVGI,UUVGI),直接照射整個室內空間,照射密閉空間的空氣循環通道(如供暖、空調或者單純排氣通道)。
從以上的研究來看,像我國目前在很多醫院和學校教室使用的直射式紫外線燈直接照射整個室內空間的方法是無效的,而且還存在像誤開造成人員意外傷害的弊端,在世界范圍內早已不再使用。

涉事學校的直射式紫外線燈
另外兩種——只照射室內分隔的上層空間空氣和只照射通氣通道——的方法,雖然有效性并不可靠,但是安全性是有保障的,而且也僅限于醫院等對消毒要求特別嚴格的場所使用。
至于教室內紫外線燈消毒,僅在歷史上有過一些實驗研究,證明是無效的,從來沒有被廣泛應用。
教室紫外線燈空氣消毒的安全性
科學家在研究UV對于病原微生物殺滅效應同時,也關注到了使用安全問題。UV的安全性除了生物效應外,另一個重要因素就是UV的穿透力。
幸運的是,生物效應最強的UV-C穿透力最低,皮膚角質層和角膜就可以幾乎完全吸收吸收掉,因而對于人體的實際性損害相對最低;相反,生物效應相對低的UV-B和UV-A卻可以穿透皮膚引起皮膚損害,導致皮膚老化甚至誘發癌變。
但是,像直接接受紫外線燈照射,還有電焊工人接受的電焊弧光照射等過度暴露于254 nm波長為主的UV-C卻很容易引起皮膚紅斑和角膜炎。
慶幸的是,這些皮膚和眼睛損傷雖然看起來很是嚴重,其實僅僅是短期急性炎癥反應,并不會造成和遺留實際性損害。如果把這些人工UV造成的意外損害與皮膚和眼睛經年累月接觸的日光UV造成的損害相比,完全可以忽略不計。
教室安裝紫外線燈,一旦造成意外照射事件,雖然對于健康的實際性損害不大,但是更大的影響恐怕是對于受害者和家長心理的傷害,尤其是對于造成后遺癥的巨大擔心。畢竟,孩子的事無小事。
我國學校安裝紫外線消毒燈是官員拍腦袋的長官意志
既然從科學和技術角度學校教室都不應該安裝紫外線燈,而且我國所有法律法規都沒有學校安裝紫外線燈的要求。
教育部衛生部財政部關于印發《國家學校體育衛生條件試行基本標準》的通知,三部委的這項“基本標準”中,除要求衛生室安裝紫外線燈(也是過時)外,學校其他區域均沒有要求安裝。
再看,即便是“甲流”流行期間各部委下發的緊急通知,包括“教育部:14條措施做好學習甲流防控工作”、“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學校秋季開學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見”,以及更早的“建筑空調通風系統預防‘非典’、確保安全使用的應急管理措施”中,均沒有發現學校教室安裝紫外線燈的要求。
那么,那么多紫外線燈是怎樣安裝到我國那么多學校教室中的呢?這完全歸于個別地方主管部門的無知官員“拍腦袋”、“拍屁股”的長官意志。
通過信息檢索和分析,可以發現學校教室安裝紫外線燈大概緣起2009年“甲流”流行期間有的地方疾控部門行政命令下,當地教育部門積極“配合”的結果。
隨后各地開始頻發教室誤開事件,多個地方教育主管部門又紛紛下發通知要求對于紫外線消毒燈“規范管理使用”。比如,以編號“滬教委青〔2012〕30號”,題為“市教委關于加強中小學幼兒園紫外線消毒燈規范使用的通知”為例,上海市教委針對“近幾年來,本市接連發生因誤開教室紫外線消毒燈而灼傷學生事件,既給學生身體帶來了傷害,又影響了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要求規范使用。卻沒有認識到教室安裝紫外線燈本身是沒有必要和無效的,而是把責任推給當事學校,稱“主要為一些學校教師缺乏對紫外線易引發群體性傷害事故的認識,個別學校、幼兒園在安裝、管理、使用方面存在漏洞”。所謂“規范管理使用”無非是指:“規范配備、健全制度、教育宣傳、開展自查”。
卻不知,教室安裝紫外線燈本身就是最大的不規范。
綜上所述,空氣紫外線消毒的有效性并不可靠,目前在世界范圍內主要采用不能直接照射到室內人員的室內上層空間和通氣管道照射的方法用于醫院等極少數場所。
像我國學校教室中安裝的直射式紫外線燈消毒的方法既缺乏科學依據也被證明是無效的,而且是違反我國相關法規的;同時,還不可避免的造成誤開誤照的意外傷害。
一句話,學校教室根本不應該安裝紫外線燈。
背景新聞:
學校培訓誤開紫光燈多學生眼睛被灼傷
http://v.gdtv.cn/gg/dvxc/2017-04-19/8499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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