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患者同意,不得將患者提供給醫生的信息披露給第三方也稱為醫患特權,患者機密性包括患者向其醫生傳遞的任何信息,以及通過醫學測試獲得的信息。這可以包括以前的病史,如服用的藥物或藥物,以及患者可能已經或可能仍然患有的疾病有。通過檢測發現的任何醫療狀況也屬于患者保密范圍,除非患者授權以特定或一般方式發布信息
在某些情況下,醫生可以破壞患者的保密性病人、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可以放棄對病人的保密,或者病人授權委托書的人。這種保密的方式以及信息的發布方式通常受當地法規的約束。在某些地區,信息只發布給一個機構,而且只發布某些方面的信息,而在其他地區,它可能會全部發布給許多其他醫療團體,包括保險公司、其他醫療專業人士,以及醫院。
患者機密性也稱為醫患特權,患者保密公司醫生被允許在某些特定和特殊的情況下破壞病人的保密性。這通常涉及到對病人或醫生認為是真實和迫在眉睫的其他人的風險。這可能包括威脅要傷害自己或他人的病人,以及可能有危險和高度傳染性疾病在這種情況下,醫生通常有法律義務通知執法部門和類似的組織。病人通常還默示同意向病人去看的任何醫院或醫生發布醫療信息,以確保信息在醫療保健提供者之間得到適當的傳遞
患者保密既是一個法律問題,也是一個道德問題。但是,在其他情況下,醫生違反了患者的保密規定,會給醫生帶來嚴重的法律懲罰。許多國家允許患者對違反患者機密性并向第三方發布未經授權的信息的醫生或醫院提起訴訟。在某些地區,醫生甚至可能會失去執業許可證,或因違反此項規定而面臨其他嚴重后果保密。
違反患者保密規定可能會導致相關醫生受到嚴重的法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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