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養是請愿人提起民事訴訟的一個例子之所以使用"請愿人"一詞,是因為該人基本上是在向法院或政府"請愿"尋求某種法律補救。請愿人提起的民事訴訟的常見例子包括離婚、小額索賠投訴,或者領養。任何時候有人請求法院命令做某事或命令某人不做某事,必須首先提交一份請愿書或申訴書。請愿人可能不止一人,例如夫妻共同申請領養孩子在提起訴狀或者控告的民事訴訟中,另一方或者相對人稱為被申請人或者被告。一般來說,如果提交的原始文件是申訴,如果原來的訴狀是訴狀,那么對方通常被稱為被告請愿人也可以是通過向立法機關、參議院請愿的方式向政府提出賠償請求的人,甚至是市議會。可以提交請愿書,要求政府做些什么或改變什么。也可以提交一份請愿書,告訴政府請愿者反對政府已經采取或計劃采取的特定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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