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優先權存在例外對于處于干船塢的船舶,法院在債權人提出訴訟后強制執行船舶優先權留置權被授予后,船舶可以被扣押并持有,直至未償債務得到解決。如果船舶所有人不能支付或不愿支付,則可以出售該船,以收回所欠的未償款項。公開拍賣是最常見的出售形式,船舶的售價往往遠低于實際價格船舶優先權對海上財產規定了各種限制法規,這取決于所尋求的索賠類型和地區法律。通常從拖欠工資的6個月到人身傷害或損害索賠的3年不等。如果對貨物設定了海上留置權,船舶優先權一般只有在貨物留在船上時才有效。管轄船舶優先權的法律規定,在提起訴訟以保護臨時購買船舶的人時,不致無故拖延存放在干船塢的船只或其他船艇,包括停放在機庫內的飛機。在永久地點經營且不在開闊水域航行的用作餐廳的駁船也存在海上留置權的例外情況。海事留置權也不適用于促進旅游業的獨木舟或皮劃艇
留置權適用于系泊船舶和海上船舶。
                    0 篇文章
如果覺得我的文章對您有用,請隨意打賞。你的支持將鼓勵我繼續創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