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的表格申請更改姓名應經過公證。提交姓名更改申請的第一步是前往您居住的司法管轄區的法院,并向書記官索取適當的表格。表格應附有有關規則和所需文件的說明。通常,所需文件僅包括經認證的出生證明,但其他司法管轄區有時需要額外的信息,例如同意改名的宣誓書,一般來說,必須為該服務提供適度的法庭費用。
在成功申請更改姓名后,個人';社會保障卡也必須更改。典型的姓名變更申請表要求申請人提供身份信息,如申請人的當前姓名、出生日期和住址。然后,申請人必須確定他或她所請求的姓名變更,如果他或她未滿成年年齡,則必須提供必須注明申請人是子女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通常,當有多個子女的人結婚時,該表格將規定在一份申請中更改多個姓名在將這些表格連同所有所需的文件提交給適當的一方之前,您還必須對這些表格進行公證以進行核實。但是,對于批準更改姓名的申請,有一些常見的限制。如上所述,如果該人未達到成年年齡,那么他或她只有在得到他或她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明確書面同意的情況下才可以改變他的名字。任何現在被監禁在監獄里的人通常被禁止改變他的名字,如果該黨在出獄后仍被要求在政府登記為性侵犯者或暴力黨,他或她將不被允許改名。此外,任何先前被判重罪的人通常都需要采取額外措施,確保將改名通知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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