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稅申報表用于計算接受遺產時所欠的稅款。遺產是根據遺囑授予繼承人的遺產的一部分。遺產包括立遺囑人的不動產和個人財產。繼承人遺產繼承人死亡后從遺產中獲得資產的人。遺產的遺產代理人提交遺產稅申報表。如果遺產的應稅金額低于繼承人根據州法律可以申請的免稅額和扣除額,則無需申報。一般來說,提交遺產稅的期限在被繼承人死亡后一年內申報。遺產稅申報表應向被繼承人死亡時居住的縣的遺囑認證法院提交。如果遺囑認證在被繼承人死亡的郡以外的法院待決,申報表應在該地申報。申報必須包括死亡證明、信托文件、不動產和動產評估等證明文件。應稅繼承資產的類別包括不動產、股票、債券、應付遺產的人壽保險,以及任何出售不動產土地的合同。應稅資產還包括個人財產,如家庭用品、衣服、藝術品和書籍。船只、汽車、機械和牲畜也被視為個人財產。死者作為他人遺囑受益人享有的任何利益,書籍或其他受版權保護的材料的版稅也被視為應納稅的遺產資產稅收和任何免稅或減稅是由繼承人與被繼承人的關系決定的。例如,在許多州,對尚存的配偶和慈善組織給予100%的免稅。所欠遺產稅的百分比隨著遺產的價值而增加。在大多數州,受益人與被繼承人的關系越遠,所得稅就越高。例如,朋友、叔叔阿姨、侄女和侄子所繳納的遺產稅要比女兒和兒子高,遺產稅表格上有標準的扣除,這與其他所得稅的扣除類似,但也要根據繼承人與被繼承人的關系。可以扣除喪葬費、死者的紀念碑、未付的州稅、其他州征收的稅款和聯邦所得稅。聯邦遺產稅不可在遺產稅申報表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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