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上找不到的地方法院記錄通常可以通過訪問法院來找到。治安法官通常由選舉或任命的法官任命法院制度。治安法官擁有與普通法官審理和裁決法律事務相同的管轄權和權力。民事治安法院通常審理諸如房東與租客糾紛、小額索賠訴訟和無爭議的離婚或遺囑認證事項等案件。刑事治安法官可處理初步審訊、保釋,并為被控輕罪的被告人主持預審或審判。由于地方法院可能審理的案件種類繁多,地方法院的記錄可能包含許多不同類型的記錄。
拜訪法院書記員通常是獲得法院記錄的經認證副本的最佳方式。在大多數法院系統中,法院書記員負責維護法庭記錄。因此,當搜索地方法院的記錄時,最好的起點是在互聯網上搜索法院書記員所在的系統。從法院書記員網站(如果有)中查找"搜索記錄"選項或類似的選項網上記錄通常可按當事人姓名、案件類型或案件編號進行搜索。如果記錄是在線的,則通常可以直接從網站打印記錄。如果無法在網上找到所需的地方法院記錄,或在線記錄不完整,請聯系直接由法院審理是可取的。雖然大多數地方法院的記錄是公開資料,但詳細記錄或文件的具體副本可能要求請求人填寫一份資料表,說明他或她是誰以及為什么要求提供記錄。在大多數情況下,這可以親自或通過郵寄的方式進行。由于各種原因,包括結婚或離婚、家譜研究或刪除犯罪記錄,可能需要治安法庭記錄的核證副本。核證副本是經書記官蓋章和簽字確認為真實的法庭記錄副本以及準確的副本。當要求提供經認證的副本時,幾乎總是要收取費用。
美國的地方法院是較低級別的刑事或民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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