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法庭案件沒有特殊利害關系的人可以允許就他們過去聽到的死者所說的話作證。并不是每個地區都有死者的法令。在那些有法規的地方,根據法令不可接受的證詞的類型可能會有所不同。有些地區只允許口頭陳述,如臨終時所作的承諾。其他地區也不允許就不知情的交易作證另一方面,一個無利害關系的證人可以將陳述和其他行為歸于死者。有些地區允許放棄死者的法令。如果死者的代理人不反對,某人可能被允許就死者所說的話作證。重要的是要知道在一個涉及死者的案件將要審理的地區,該法令的哪個版本是有效的,以避免與民事訴訟程序相沖突。律師應該能夠為有需要的人提供建議和指導知道什么樣的證據和證言是可以接受的。一個死者的法令出現的一個常見情況是關于遺囑或遺產的爭奪。有利害關系的人可以站出來聲稱他們知道死者的意圖,以支持他們自己的案件,但是沒有辦法知道他們的說法是否屬實《死者法》限制與死者無關的當事人作證,以確保死者的意愿得到盡可能公正、準確的陳述。涉及死者言行的案件訴訟復雜,死者的意圖不應在法庭上被歪曲,但有時,要確定死者對某件事的想法或想法是很困難的。尤其是在涉及敏感或有價值的遺產的情況下,感情會高漲。《死者法》防止了這樣的情況:人們可以通過代理人為死者作偽證,也可以為自己作偽證,為了逼迫他們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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