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有權對其債務進行爭議。債務人通常被給予一定的期限來償還債務。債權人可能會虐待債務人,尤其是當債務人無法按時償還債務時。在這種情況下,債務人的權利包括對債權人提起訴訟,控告其在不適當的時間打電話、威脅和羞辱家庭成員、在討論中辱罵他人等過激行為。債務人還保留在無力償還債務時不被逐出家門的權利,以及對其動產或其他財產的占有權。債務人也有權向債權人發出書面通知,中止任何不涉及債務催收的通信。
債務人有權保護他們免受債權人的騷擾。債務人也有權對其提出異議債務,而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CPA)要求債權人提醒債務人這一權利。債務人的爭議權可以適用于他已經結清了賬單,而催收員仍與他聯系,或者他想對所述債務數額提出異議在某些情況下,債務人也可以對有"時間限制"的債務進行爭議,這意味著該債權有一個催收人可以獲得債務的截止日期,并且該期限已經結束。關于債務爭議,除了通知債務人他們將停止催收債務,或對債務人采取法律行動。如果債權人不這樣做,債務人有權起訴債權人。他可以獲得律師費和其他訴訟費的補償。如果債務人沒有任何機會償還債務,他有權申請破產。在美國,根據法律規定,債務人可以選擇清算程序或還款計劃。關于破產,債務人的權利可以包括不必償還被列為已解除債務的債權人,并選擇他將償還哪一個債權人。債務人還可以享有一個"掙錢計劃",將其部分工資重新用于償還債務。
有債務的夫婦可以接受有關負責任的信貸管理的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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