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領養是一個相當漫長的法律程序。世界上許多司法管轄區的領養程序可能各不相同。在美國,收養是一個相當漫長的法律程序。準養父母或父母必須向適當的法院提交申請,請求允許收養孩子。一旦法院確信收養符合孩子的最大利益,法院將批準該申請,并使收養成為最終決定。作為申請的一部分,養父母將要求法院按照規定更改孩子的名字。
被收養的孩子&;出生證明將反映孩子的出生名和親生父母。盡管收養可能最終確定,孩子的名字也會合法更改,但孩子的出生證明仍將反映他或她的出生名和親生父母。未經法院批準,出生證不能更改。作為結果,養父母必須向負責簽發出生證明的部門出示收養證明,才能更改孩子的姓名大多數法院或人口統計部門都有一個標準的收養證明表格,用于申請新的出生證明。律師或父母通常填寫信息,說明當前的出生證明顯示了什么,新的出生證明應該顯示什么。通常,代表父母的律師,或父母須將領養證明書連同擬頒予領養的最終命令一并提交。法官或書記官須批準及簽署該證明書。新父母須將領養證明書呈交有關機構,新的出生證明將顯示養父母或父母是孩子的親生父母。新的出生證明還將反映養父母要求的姓名更改。通常,原始出生證明仍將存在;但是,它將繼續存在已密封,僅可通過法院命令查看。
未經法院命令,不得更改出生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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