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記土地所有權不同于記錄契約。登記土地所有權是不同的從記錄契約開始。當土地所有者登記契約時,他就是在登記契約本身。這個過程通常很簡單,因為土地所有者可以通過私人運輸獲得契約并將其提交給契約記錄員。要登記土地所有權,土地所有人會獲得一份證書。在某些法案下,如美國,土地所有人必須向法院提出索賠。目的是要求法院宣布土地所有人是土地的合法所有人,并保護土地所有者的權利不受其他所有人的影響。許多地方政府曾經實施強制土地登記,但現在已不再是一項要求。一些司法管轄區經常要求土地在特定情況下進行登記,如土地出售或土地所有者長期租賃土地。例如,在出售土地之前,土地所有人在英格蘭的大多數司法管轄區都不強制登記土地已經沒有多少國家和司法管轄區維持強制土地登記法規。產權保險公司反對強制登記的法規,許多土地所有者抱怨,遵守法規的成本太高。一旦頒發證書,土地登記可以是一個簡單而高效的過程。土地所有人通常只需在簽發的原始證書和副本上簽字就可以轉讓土地。土地登記的另一個好處是,當法院頒布法令時,它可以幫助減少土地糾紛。當事方通常很難推翻先前法院關于土地所有人是土地的合法擁有者的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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