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國家認為加強審訊是酷刑。一個典型的例子是奴隸制,奴隸制被認為是非法的,對整個人類社會是有害的。國際法禁止販賣奴隸。個別國家不能通過允許奴隸制或與販賣奴隸有關的活動的法律,包括使用奴隸作為勞工。這些法律會減損國際反奴役原則。雖然對個別國家的法律制度的限制通常被認為是對主權的侵犯,像奴隸制這樣的問題被認為是單方面不可接受的,因此禁止奴隸制的法律是允許的。
奴隸貿易是國際法禁止的。強制法所涵蓋的其他議題包括種族滅絕和酷刑。這些侵犯人權的行為是國際法禁止的,與奴隸制一樣,國家不能通過可能為這些活動提供法律許可的法律。這已被證明是與酷刑爭論的焦點,因為一些國家對某些類型的審訊方法是否可以在法律上被視為酷刑提出了爭議。一些國家授權進行水刑等活動,理由是:不是酷刑,因此允許他們不違反法律聯合國成員國和國際組織的領導人可能會參與審判違反聯合國法律的行為,例如譴責違反國際法的國際組織的領導人也可以選擇在歐盟的高等法院互相挑戰,理由是他們通過的法律與歐盟和國際社會的職能相悖。法律學者們對強制法的范圍和細節進行了激烈的歷史辯論,目的是在干涉個別國家保護自己和為其公民的利益通過法律的合法權利,允許各國從事明顯違反體面和人道的基本原則的活動,國際法的基本原則被認為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不能被個別國家刪減或侵犯。
                    0 篇文章
如果覺得我的文章對您有用,請隨意打賞。你的支持將鼓勵我繼續創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