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格證據可以說明為什么犯罪的人。法庭案件通常依賴于口頭證詞。這意味著人們提供了大量的信息來作為判決的依據。在許多情況下,人們沒有辦法證實他們所說的話。他們唯一能支持他們證詞的就是他們的宣誓。因此,重要的是要確定他們是否值得相信。
不忠的例子可以作為品格證據來呈現。品格證據可以提供給人信用或使人喪失信譽,視情況而定。有幾種情況下,一個人可能需要獲得信任。尤其是當案件的一方試圖給另一方描繪負面形象時,尤其如此。這在離婚和監護權之爭中很常見。
成癮史可能被用來對一方經常指責另一方的卑鄙或欺騙行為。除了分析熟悉雙方當事人的證詞外,沒有其他方法可以證明或反駁這一點。例如,如果丈夫指責妻子長期不忠,她可能會選擇讓人作證,證明她一貫表現出很高的道德水準,從而為自己辯護。
在確定監護權時,可以使用品格證據在這種情況下,品格證據是非常重要的,涉及案件結果的因素可以被視為相信哪一方當事人以及在多大程度上,這些因素可以包括誰將承擔過錯、贍養費裁決和監護權;一個人的信仰可以用來證明他們的品格。當一個人提供了對方認為不應該相信的重要證詞時,他可能需要被詆毀。如果傳喚證人為被控欺詐的人辯護,有必要讓法官和陪審團知道證人是否被判犯有欺詐罪,這將表明他的證詞可能不完全可信,雖然這并不一定意味著他在撒謊或被告有罪,但品格證據不允許在法庭上誹謗人。只有在與案件有直接關系的情況下才允許這樣做。例如,如果一個人因搶劫而受審,可以通過指出他是一名牧師來證明他的品格,但一般不允許在這種案件中提供不忠的證據。
品格證據可能需要口頭證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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