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許多無遺囑遺囑遺囑認證法中,財產的分配通常由繼承人的關系決定對被繼承人。當被繼承人無遺囑死亡時,遺囑認證法院的法官將指定一名遺產執行人。無遺囑遺囑認證程序的一部分要求遺囑執行人通知債權人和所有死者親屬,并且該事項正在遺囑認證中。根據許多當地法律,稅款和債權人首先支付,并且然后繼承人得到遺產的余額。當沒有遺囑的時候,例如在被繼承人無遺囑死亡的情況下,法官必須按照無遺囑的法律分配財產。有些財產即使沒有遺囑,如果財產的價值低于國家規定的數額,也可以免于遺囑認證。
想要控制財產分配方式的個人通常被鼓勵起草遺囑或尋求遺囑代理人的幫助遺產規劃律師。許多無遺囑遺囑認證法律規定的財產分配通常由繼承人與被繼承人的關系決定例如,一個健在的配偶通常會得到凈遺產,這是全部或大部分的稅收、債務和法律費用付清后剩下的財產。如果有其他繼承人,遠親很可能只得到很少或任何財產,例如子女。被繼承人的父母也是繼承人,如果沒有尚存的配偶或子女,他們通常會得到全部遺產。無遺囑法律通常規定遺產的百分之幾歸哪些繼承人所有。無效遺囑可能會導致無遺囑遺囑認證程序。在大多數司法管轄區,遺囑必須是書面的,并由被繼承人是有效的。通常還有其他的法律要求,例如至少有兩名證人在公證人面前簽名。如果遺囑在死者死亡地或遺囑執行地無效,將被視為沒有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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