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注冊是由美國專利和貿易局(USPTO)維護的商標和服務商標列表。補充注冊的概念是在1946年提出的公司可以直接申請在其中上市,更常見的情況是,向主登記冊提出的申請被駁回,并注明公司可以重新向補充登記冊提交申請。如果產品沒有足夠的獨特性,則不符合主登記冊的資格,但他們可能有資格申請補充注冊。當某事物在商標二級注冊處注冊時,也就是眾所周知的,它有能力區分服務和產品,但不一定是這樣使用的。一旦注冊,有可能利用注冊阻止注冊類似商標或服務標志的企圖,理由是這些商標或服務標志會令人混淆或誤導。但是,在補充注冊紀錄冊上的產品的所有人不能聲稱擁有獨家使用權,也不能采取阻止假冒產品進口等措施。可以針對補充注冊名冊上所列的產品向法院提起商標侵權訴訟。但是,與主登記冊上的產品不同,不向公眾提供有關物品注冊的通知相反地,人們不能對補充登記冊的申請提出異議,因為沒有提供關于申請的公告。這些保護和法律地位的差異意味著人們可能無法積極主動地保護第二登記冊上的項目,但在侵權案件中,他們也并非完全無能為力。物品不會自動從補充登記冊移到主登記冊,但在另一份申請書中,它們有可能這樣做。如果某一物品具有明顯的次要意義,并與某一特定的產品或服務有著獨特的聯系,商標律師可以為將商標注冊在主注冊簿中提出理由。除了在將來跟進申請外,商標律師還可以協助人們提交服務商標和商標申請,并確定哪一個注冊簿是合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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