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復性解雇是指員工因從事受法律保護的活動而被解雇的一種情況。在某些國家和條件下,解雇權包括提前通知員工終止雇傭關系。通知的金額可能取決于員工在公司工作的時間,例如,如果員工簽訂的合同規定了終止合同所需的提前通知金額,這一點也會有所不同。
在某些國家,解雇權包括提前通知員工其離職。有關解雇權的另一個問題是該員工是否屬于工會或另一個雇員權益保護組織。當工會參與其中時,雇員可能有權聽取聽證會并記錄解雇原因。工會甚至可以說服雇主保留雇員,除非涉及重大過失。一般來說,如果雇員做了違法的事,解雇權就會被放棄例如濫用藥物、偷竊、撒謊或不服從命令。雇主也有權解雇不能履行工作職責的雇員。如果雇主要求雇員在解雇期間簽署協議,這可能會放棄任何解雇權雇員應經常仔細審查雇主提出的任何解雇協議。讓律師審查該協議也是明智之舉。許多雇員被認為是"隨意"的,意味著他們有有限的或沒有解雇的權利。隨意雇用意味著雇主可以無故解雇雇員或通知。然而,大多數雇主都盡量避免這種做法。如果雇員認為解雇是不公平或不合法的,就會產生法律糾紛。雇主通常會記錄解雇的任何理由,即使雇員被隨意考慮。文件可以包括書面報告、證人或兩者兼而有之。大多數雇主都是這樣聰明到只記錄他們知道的不受當地雇傭法保護的領域。例如,在一些國家,雇主僅僅根據年齡、婚姻狀況或種族解雇某人是違法的。即使雇員的解雇權受到侵犯,在某些情況下也很難證明。雇員最好辯方是要清楚地了解公司政策和勞動法。專門從事雇傭法的律師可以最好地就員工的解雇權是否受到侵犯提出建議。
如果員工濫用藥物,將放棄解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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