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警察詢問一個人有關嫌疑人的信息時,可能會發生證人恐嚇。美國憲法規定刑事被告有權"……與證人對質",這意味著被告事先被告知將為檢方作證的人的詳細情況,這可能有助于與證人進行不正當或恐嚇性的交流。盡管如此,在絕大多數情況下,證人作證時沒有受到恐嚇,在那些確實發生恐嚇的案件中,執法部門往往會不遺余力地保護證人,其中最極端的例子是證人保護和重新安置計劃,其中包括為合法地為他們感到恐懼的證人提供證人以新的身份和新的開始生活在秘密的地方。這是一個非常極端的措施,因為它涉及到證人為了生存而切斷與家人和朋友的所有聯系
針對證人的特定威脅是證人恐嚇的一種形式。一個著名的試圖恐嚇證人的案件就是紐約市的薩米"公牛"格拉瓦諾,一個有組織的犯罪人物,1991年將州政府指控約翰·戈蒂的證據轉化為對他自己的指控減少。隨后,針對格拉瓦諾的公關活動接踵而至,格拉瓦諾的頭像貼在了一只老鼠的尸體上。戈蒂被判無期徒刑,不得假釋,格拉瓦諾因相對較輕的罪名被判5年徒刑,之后他進入了聯邦證人保護計劃。幾年后他離開了該計劃,最終回到了犯罪的生活中;他被判在佛羅倫薩的Supermax監獄19年監禁,科羅拉多州。
執法部門可能會被要求保護遭受恐嚇或試圖報復的證人。證人恐嚇的另一種形式是文化壓力。在社會的某些群體和階層,與執法部門合作被視為禁忌,許多犯罪證人拒絕合作,即使這意味著暴力犯罪分子仍有繼續犯罪活動的自由。美化非法活動的文化表達也妖魔化執法部門和與之合作的人,進一步強化了這一禁忌。有時,人們試圖暗示,禁忌的對象不是那些為犯罪提供目擊證詞的誠實證人,而是那些作為告密者或"告密者"向執法部門提供告密者,或者那些在自己的刑事案件或監禁中為被告提供有利待遇的人。這些告密者,據說,會夸大或撒謊來改善自己的處境通過文化壓力恐嚇證人的一個主要例子是停止Snitchin'運動,該運動在巴爾的摩制作并發行了一張名為該名稱的DVD,該運動在全國范圍內引起了廣泛的關注,2004年馬里蘭地區。這張DVD威脅要對那些與執法部門分享非法活動信息的人進行暴力報復;它的創造者羅德尼·托馬斯(Rodney Thomas)在2006年被判一級襲擊罪。許多嘻哈錄音中都使用了"停止竊聽"(Stop Snitchin)的口號,還有許多其他錄音誹謗和妖魔化那些與執法部門合作的人。恐嚇證人是對任何刑事司法系統完整性的嚴重威脅。當企圖被揭發時,系統的反應通常迅速而明確;那些被認定犯有恐嚇證人罪的人通常被指控重罪,當威脅存在,但沒有足夠的證據指控或定罪犯罪人時,保護證人就成了當務之急。一個不能保護證人的制度很快就會失去可信度。
即使重要證人不愿意作證,也可能被迫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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