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信用保險是為公司和企業與國外客戶或其他企業進行金融交易而設計的一種保險單。大多數公司在國內持有保護其資產的保險單,但這些政策通常不包括跨越不同國家的交易。以國際為重點的政策通常首先是為了保護貿易和出...
國際信用保險是為公司和企業與國外客戶或其他企業進行金融交易而設計的一種保險單。大多數公司在國內持有保護其資產的保險單,但這些政策通常不包括跨越不同國家的交易。以國際為重點的政策通常首先是為了保護貿易和出口,但更廣泛的金融交易和資產互換有時也包括在內。一般來說,此類保險的費率往往高于國內保單,保費通常是在評估相關實體的償付能力、交易歷史之后確定的,而對于處于非戰爭狀態的國家或地區,通常要謹慎制定保險費率,因為這些國家往往被認為是比較不穩定的國家,而保險公司通常也很難發現其存在較高的風險可以簽發國際信用保險單。確定適當的風險水平通常需要同時考慮所有三個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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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全球基本概念信用保險的人通常包括一個實體,通常是一個企業向另一個實體貸款或付款對某種補償、交換或報酬的期望。小交易通常不需要保險,但當涉及大筆資金時,它可以在保護債權人資產方面發揮很大作用。有幾種不同類型的信用保險,通常是根據投保方的具體需要量身定制的。在國際環境下,保單通常適用于國際商業交易這可以簡單到與外國子公司的貿易安排,也可以像在國外進行新的資本投資一樣復雜。國際政策通常不是由銀行來管理,而是由專業的會計或審計公司來管理,其中大部分都是通過瑞士的國際信用保險和擔保協會(ICIA)認證的。涵蓋出口和貿易信用保險的保單通常涵蓋因與買方進行信用交易或進行銷售交易而產生的支付風險。如果只有出口信用保險投保。絕大多數保險單涵蓋與銷售、采購和出口相關的貿易。承保范圍和成本的具體內容往往會因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及其所在地而有所不同,大多數情況下,保單都會定期續保和重新評估,通常是每年或每兩年風險和特殊考慮使國際信貸變得如此獨特和復雜的因素之一是可能出現問題的范圍越來越廣。大多數時候,保單和保費的設計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是基于可感知的違約風險。在許多國際環境中,違約的發生時間可能超過只是一個政黨的破產暴亂,戰爭,政治沖突,其他變化可能會影響到是否可以預期支付。外國信用保險政策防范這些類型的金融風險。一些更大的風險是日益加劇的全球競爭和政府的民族主義政策。政府傾向于強制執行自我服務的政策,例如進口關稅;然而,這許多都阻礙了全球貿易。風險評估通常是為了將這些因素包括在最終覆蓋范圍內。在某一點上,政治風險通常只能通過專門的政府項目獲得這導致客戶需要獲得兩份不同的國際信用保險單,這使得會計核算以及索賠的提交和處理變得復雜。擁有單獨的貿易和出口保單通常需要額外的管理,并意識到每個保單設定的條件和要求的差異。如今,雙重保險通常由私人保險公司而非政府機構提供,不過,和大多數事情一樣,也有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