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中的必要當事人,是指需要納入訴訟程序,由法院作出判決的人或實體。一般來說,使一個人或一個實體成為必要當事人的因素有三個:一是案件的結果是否可能直接損害失蹤方;二是失蹤一方在訴訟標的上是否享有權利,從而使訴訟的...
訴訟中的必要當事人,是指需要納入訴訟程序,由法院作出判決的人或實體。一般來說,使一個人或一個實體成為必要當事人的因素有三個:一是案件的結果是否可能直接損害失蹤方;二是失蹤一方在訴訟標的上是否享有權利,從而使訴訟的一方或多方承擔義務。最后一個問題是,如果法院在沒有失蹤一方的情況下裁定原告勝訴,法院是否能夠向原告提供充分的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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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冒充第一個可能導致某人被視為訴訟必要當事人的因素是,此人或實體是否有可能在訴訟中受到直接損害的利益,一種兩人之間的合同,其中a人在B人的一生中將一套房子授予他或她。如果合同規定在B人死后房子歸C所有,C人就成為所謂的第三方受益人。如果有人起訴B,聲稱他或她是房子的真正主人,并且A人和B人之間的協議無效,C人是必要的一方,因為如果法院決定撤銷協議,他或她在房子中的利益將受到損害。第二個可能導致一個人成為必要當事人的因素是訴訟的一方是否對第三方負有應盡的義務繼續上述例子,很明顯,根據這一標準,C人也是必要的一方。B人有義務在C人死亡時將房屋的占有權授予C人第三個也是最后一個通常決定一個人是否是必要當事人的因素是原告是否可以在沒有失蹤方在場的情況下獲得完全的救濟。上述另一個人起訴a和B的例子仍然意味著C是必要的一方。C人擁有既得利益作為合同第三方受益人的房屋權益。因此,如果原告要獲得他或她尋求的救濟,而且C人是必要的一方,那么C人的利益必須被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