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警是指有時穿著制服從事警察工作,但不屬于警察局正規隊伍的人。這些執法人員提供多種服務,取決于國家和他們為之工作的服務。有些人是志愿者,而有些人是受過專門訓練的人,他們不需要執行常規任務。作為一名特警,人們可以...
特警是指有時穿著制服從事警察工作,但不屬于警察局正規隊伍的人。這些執法人員提供多種服務,取決于國家和他們為之工作的服務。有些人是志愿者,而有些人是受過專門訓練的人,他們不需要執行常規任務。作為一名特警,人們可以完全行使執法權,而平民必須遵守"特警"的命令,因為他們有時被稱為"特警隊",就像其他執法人員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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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志愿警察,特警會接受基本的警察培訓,以便在正規警員不足的情況下提供支持。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一些國家依賴這些部隊,因為他們的正規警察在前線,需要志愿者來維持秩序和調查家庭犯罪。這些志愿者負責公共安全,監督空襲演習,一些執法機構指定他們的人員為特警,以便于協助警察。例如,國家警察,可能在鄰國擁有特殊警員身份,因此他們可以在其常規管轄范圍外追捕嫌疑人并協助調查。同樣,州警察部隊也可以在城市地區擔任特警,通常由正規警察處理公共安全事務,因此,他們可以提供建議和幫助,例如保護外國政要。炸彈小組和其他特種部隊的成員也可以是特警。他們不屬于正規部隊,提供高度專業化的服務他們可以在調查和提供公共安全服務的過程中使用執法權,但與普通警察和其他警察的職責不同,特警是在特殊情況下可以得到的,但不是被要求執勤的。特警的薪酬和福利根據情況而有所不同。對于平民志愿者來說,福利是有限的,盡管人們在工作過程中受傷或死亡,他們的服務和福利可能會得到一小筆津貼。特別執法小組的成員通常獲得標準工資,并根據他們的工作時間和地點領取危險津貼和其他福利。他們還可以獲得政府工作人員,包括參加健康和退休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