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合并是指一份文件包括提及第二份文件,并用語言表明第二份文件應被視為第一份文件的一部分。第二份文件通常附在第一份文件之后以供審查,但它不被視為原始文件的增編,而是當作它完全整合到原始文件中。人們必須謹慎使...
                    
                    
                        引用合并是指一份文件包括提及第二份文件,并用語言表明第二份文件應被視為第一份文件的一部分。第二份文件通常附在第一份文件之后以供審查,但它不被視為原始文件的增編,而是當作它完全整合到原始文件中。人們必須謹慎使用這種做法,因為在某些情況下,它可能被認為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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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放在屁股上的人,這種做法可以追溯到一個時代,當時法律文件是用手或打字機費力地制作出來的。復制文本以將其包含在另一份文件中是一個艱苦的過程,人們會通過引用將其納入其中,提及另一份文件并附上一份副本。為了被視為有效,所附文件必須在原件中清楚地討論和描述,通過引用合并的決定可以節省起草法律文件過程中的空間和時間,這對于某些類型的文件來說是很重要的,如果引用與文本一致的參考文獻可能是一個費力的過程。只要參考文獻清晰并且文件附在適當的地方,這種做法通常是有效的,并且被認為是可以接受的。并不是所有的律師都熟悉法律文件的標準,以及是否存在成立公司的問題允許引用,最好咨詢法律專家征求意見。遺囑是一個特別有問題的領域。人們擔心人們會把偽造的文件附在遺囑上,期望這些文件中的條款與原件一起執行如果文件是附在證人簽名的那一頁之后,有人可以在遺囑見證后加上這些文件,希望以此證明這些文件是有效的。在遺囑中,如果人們想通過引用合并,遺囑本身必須明確,所附文件是作為遺囑的一部分閱讀的,說明不能含糊,因為不能有替代的余地。如果是全息圖,手寫的未經簽署的遺囑,如果作為遺囑的附件使用,它必須是原件,而不是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