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金庸武俠小說中的女魔頭,很多人首先會想到梅超風和李莫愁,她們心狠手辣、殺人不眨眼,歹毒無比,聞之使人膽寒。
但若是和另一位知名度較低的葉二娘相比,她們又有點小巫見大巫啦。因為,葉二娘殺的人比她倆殺的還要多。
可以說,葉二娘可以說是整個金庸武俠小說中殺人最多的人,當之無愧的女魔頭。
為什么這么說呢?因為可以從《天龍八部》里尋找到佐證。

▲《天龍八部》是著名作家金庸的武俠代表作。全書主旨“無人不冤,有情皆孽”,作品風格宏偉悲壯,是一部寫盡人性、悲劇色彩濃厚的史詩巨著。
葉二娘在小說中初出場時,懷里便抱著一個兩三歲大的男孩(無量劍東宗掌門人左子慕的孩子),因孩子啼哭不休,岳老三心煩意亂便搶奪孩子。爭奪的過程中岳老三對葉二娘說了一句話:“你每天要害死一個嬰兒,卻這般裝腔作勢,真是不要臉之至!”從這句話可以看出,葉二娘每天殺一孩童的行為,已到了令同為惡人的岳老三所不齒的地步,心狠手辣可謂至極。
如果岳老三的話還不足以讓人信服的話,那么左子慕的一番心里旁白,足可使人信服:“他曾聽說‘四大惡人’中有個排名第二的女子葉二娘,每日清晨要搶一名嬰兒來玩弄,弄到傍晚便弄死了,只怕這‘葉三娘’和葉二娘乃是姊妹妯娌之屬,性格一般,那可糟了。”
由此可見,葉二娘每天殺一孩并非空穴來風。如果葉二娘果真每天殺一孩童的話,那么一年她就要殺掉360多個孩童,就算梅超風、李莫愁再濫殺無辜,恐怕也趕不上這個駭人的數字吧。何況這個數字還只是一年的,要知道,葉二娘總共殘殺了二十四年啊,二十四年是什么概念,如果按一年365天計算,那么24年,便是365X24=8760,這個數字是不是很恐怖,是不是很血淋淋。這還只是孩童的數字,如果加上她殺的成年人,這個血淋林的殺人記錄,數字會更高。
讀到這,可能會有讀者疑問了:“你從哪里知道她殺了24年,依據在哪里?”依據就在喬峰燕云十八騎上少室山的現場,葉二娘通過虛竹身上的印記與虛竹母子相認,葉二娘曾抱著虛竹說過這樣一段話:“孩子,你如今二十四歲,二十四年來,我白天也想念你,黑夜也想念你,我氣不過人家有兒子,我自己兒子卻給天殺的賊子偷去了。我……我只好去偷人家的兒子。可是……可是……別人的兒子,哪有自己親生的好?”從這段話中,我們就可以清楚的看到葉二娘偷人家孩子的時間有24年之久,殺了那么多孩童也確實有據可依。

▲1997年黃日華版《天龍八部》經典劇照
葉二娘因蕭遠山偷了自己的孩子,傷心欲絕,憶子成癡,從而行惡玩弄殘殺別人的孩童。雖然事出有因,有自己的苦衷,其人可以同情但其罪行卻不可饒恕。自己失子,便覺得天下人都有罪;自己失子,便不容許天下人有子,其心理可見是多么的扭曲變態,有種我沒兒子你們也休想獨善其身的報復之心。這種母失其子所造成的報復行為,遠遠要比練九陰真經誤入歧途的梅超風、因愛生恨憎恨天下所有男人的李莫愁所造成的社會危害性遠遠大得多。因為梅、李二人雖然惡毒,但其理智尚在,不會輕易隨便殺人。
而葉二娘則不同,其一直處于神智混亂、失子之痛中,仇恨的種子早已深入骨髓,所以其一言一行一舉一動中都有意無意的參雜著瘋狂的報復。其每天殺一孩童,已成為了她活下去的唯一支撐。假如,她一直未找到虛竹,相信殘殺的報復將會繼續進行,直到她死的那一刻,這個假設真的讓人不寒而栗。可喜的是,在經歷了24年非人類的生活后,她終于找到了自己的兒子。可悲的是,直到死她都不曾對自己所犯下的滔天罪行有所懺悔,實在是令人發指。
丟了一個孩子,引發了24年的血案,變成了最血性的女魔頭。這比當年一個饅頭、最近阿里內部搶月餅事件引發的“血案”不知恐怖多少倍。而血案的結局也令人唏噓不已,少林寺方丈玄慈(葉二娘的情人)自絕經脈而死,葉二娘自刎而死,剛找到爹娘的虛竹又成了孤兒,當真是應了《天龍八部》的主題眾生皆苦,一切成空。

▲金庸畫像
面對罪惡滔天的葉二娘,我們該同情饒恕她嗎?如果我們動了惻隱之心,那么我們又該怎樣面對那些無辜的孩子和無辜的家庭。如果我們對她恨之入骨,她原本卻是個善良的普通姑娘,只因丟失孩子,才造成這樣的悲劇。所以,到底該怎樣評價葉二娘,是同情還是憎恨,每個人站在不同的角度,每個人從不同的立場會有不一樣的觀點。這就像對這最近火爆網絡的《盛世螻蟻》這篇文章的評論是一樣的,各人有各人的看法,有何對錯之分。
讓我們繼續回到葉二娘這個人物身上來,設想一下,假如葉二娘從一開始便知道偷其孩子的是蕭遠山,或許葉二娘所犯下的罪惡就會小的多,甚至零犯罪,因為其已經知道是誰偷了自己的孩子,所以她所做的事情便會只有一件,那就是追兇這件事情。加上她本就是一個善良的姑娘,本著冤有頭債有主的原則,即使追蹤不到蕭遠山,相信她也不會再傷及無辜啦。
她之所以殘殺無辜,原因就在于孩子被人偷了,卻不知道兇手是誰。不知道兇手是誰,就無法追尋孩子下落,無法追尋孩子下落就等于今生與孩子天人相隔。憤怒痛苦之余,無處發泄情緒,不做出出格的事情才怪。
別說葉二娘不知道仇人是誰,才做出如此惡行,像瑛姑這樣的即使知道是誰傷了自己的孩子,還是依然怨憤難平。明明是裘千仞傷了自己的孩子,明明是自己用匕首結果了孩子的性命,卻依舊將責任推卸在段皇爺身上,不僅逼的段皇爺出家為僧,甚至還借歐陽鋒之手欲除之而后快,可謂是有點胡攪蠻纏的味道。自己出軌在前,還跟周伯通生了孩子,哪個皇帝能受得了,不殺你就不錯了。而且本來人家段皇爺也準備救你孩子,只是看到你明目張膽的秀恩來(信物鴛鴦錦帕在孩子胸口),氣憤不過才袖手旁觀的,你自己造成的苦果別人憑什么替你吞下。暴戾急躁、陰鷙狠毒的脾性顯露無余,跟性格陰暗狠毒的裘千尺有得一比。

▲金庸書法
假如葉二娘是瑛姑的話,依其本來善良的秉性,她不會殘忍的將自己的孩子親手殺死,不會將怨恨付諸于行動而欲殺段皇爺,畢竟自己有錯在先。她會冤有頭債有主的去尋找裘千仞為孩子報仇,甚至在余生懺悔自己的過往。
假如瑛姑是葉二娘的話,以其暴戾急躁、陰鷙狠毒的本性,也許做出的惡事要比葉二娘還要多,畢竟一個敢生生將自己的孩子(當時已受重傷)殘殺的人心腸是多么的狠。
葉二娘之悲劇,是多方面造成的,我們可以哀其不幸,但我們也要譴責其惡行。畢竟,一個人有再大的仇怨再大的痛苦,也不能傷害無辜之人,即便是自己的孩子。如果將心比心,如果珍惜生命,如果敬畏生命,那么悲劇事件就會減少很多,那么暴力事件就會減少很多。
最后,以唐僧常說的一句佛家勸善之語作為結束語:“掃地恐傷螻蟻命,愛惜飛蛾紗罩燈。”愿我們都存敬畏之心,哪怕對待一只弱小的螻蟻。
歷史大學堂團隊作品:潘大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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