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層競爭是國家間的一種社會經濟概念,當國家之間在某一特定貿易和生產領域的競爭變得激烈時,國家被給予更大的激勵去廢除現有的監管標準。這種競爭也可能發生在一個國家內部(如州或縣之間),但這種情況發生的頻率要低得多,因...
底層競爭是國家間的一種社會經濟概念,當國家之間在某一特定貿易和生產領域的競爭變得激烈時,國家被給予更大的激勵去廢除現有的監管標準。這種競爭也可能發生在一個國家內部(如州或縣之間),但這種情況發生的頻率要低得多,因為聯邦政府在其影響變得過于普遍之前,可以通過立法來減緩或停止競賽描述對工人權利的消除。這個詞經常被用作貶義詞,用來描述被視為有益立法的消除:環境保障或工人權利,例如,應該注意的是,在許多情況下,通過消除毫無意義的官僚主義或貪污腐敗,競相抄底被證明是一種有益的力量。

聯邦政府可以訴諸立法在對社會的影響變得過于普遍之前,減緩或停止一場惡性競爭,底層競爭的急劇增加被視為世界貿易組織及其政策的直接結果通過積極消除被視為貿易壁壘(通常包括勞工和環境法),世貿組織開始推動"更自由"的貿易,這將迅速升級為標準的廢除,以便各國能夠更好地競爭可以看出,隨著20世紀90年代全球對自由貿易的推動,勞動力現在非常容易受到逐底競爭模式的影響。由于全球可利用的勞動力資源非常龐大,資本流動幾乎不受限制,跨國公司現在可以在國與國之間自由地開展業務,遵循最廉價的勞動力。這反過來又影響到勞動法,特別是在發展中國家,最低工資或要求的加班費對最低成本勞動力造成了很大的障礙。因此,種族競爭決定了越來越多的國家(同樣,尤其是在發展中國家)將廢除他們的勞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