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0年通過的謝爾曼反托拉斯法,是美國國會通過的第一部限制壟斷的法律。當一家公司或一組合作公司控制某一業務或經濟的某一方面時,壟斷就發生了。幾家不同公司的股東將其控股股份委托給托管人委員會被稱為信托,通常會導...
1890年通過的謝爾曼反托拉斯法,是美國國會通過的第一部限制壟斷的法律。當一家公司或一組合作公司控制某一業務或經濟的某一方面時,壟斷就發生了。幾家不同公司的股東將其控股股份委托給托管人委員會被稱為信托,通常會導致壟斷的形成,因為信托對一個行業擁有過度的控制權。《謝爾曼反托拉斯法》旨在通過阻止信托的形成,人為地減少各種產品和服務的供應和價格,從而促進競爭

壟斷被視為對美國經濟正常運行的威脅,因此《謝爾曼反托拉斯法》得以實施在所有的美國信托中,最著名的是洛克菲勒的標準石油信托,它成立于19世紀末,幾乎控制了美國所有的石油工業,它幾乎完全控制了石油的價格和供應量。標準石油信托(Standard oil Trust)等信托公司采用了幾種不同的策略來消除競爭,獲得對一個行業的控制權。它們收購了其他公司,并將價格降低到其他公司無法與之競爭的水平。它們還試圖設下圈套客戶簽訂了復雜的長期合同;如果這失敗了,他們有時會求助于恐嚇和暴力

最高法院使用謝爾曼反托拉斯法來區分無辜壟斷和不公平壟斷。壟斷被視為對美國經濟正常運行的威脅,因此,謝爾曼反托拉斯法開始生效。該法規定,任何不公平地限制競爭和影響州際貿易的協議都被視為非法的。它還規定,對某一特定商品或服務形成或試圖形成壟斷都被視為非法。隨后的法案,如克萊頓反托拉斯法,增加對合并、定價和相關商業相關問題的限制。謝爾曼反托拉斯法旨在阻止和防止不公平的壟斷行為,但它并不完全是為了防止壟斷行為。最高法院,在與該法有關的案件中,區分無辜壟斷和通過不公平協議形成的壟斷。通過自身獨立優勢實現壟斷的公司不受懲罰,因為它們理應控制市場。反壟斷法仍在法庭案件中被引用,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市場的定義一直是反壟斷法爭論的主要問題,因為貿易通過越來越多的來源變得可能,并使人們看待經濟基本方面的方式變得復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