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傭合同是雇主和雇員之間的一種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規定了雇傭關系的條款。只要條款不過分,并且雇員不需要根據工人保護法將自己的權利承包出去,雇傭合同通常都會被執行通常規定雇員和雇主行為的某些方面。 雇傭合同...
雇傭合同是雇主和雇員之間的一種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規定了雇傭關系的條款。只要條款不過分,并且雇員不需要根據工人保護法將自己的權利承包出去,雇傭合同通常都會被執行通常規定雇員和雇主行為的某些方面。

雇傭合同不能違反《美國殘疾人法》的規定在美國,大多數就業是隨意的,這意味著雇主可以任何理由解雇任何他想要的雇員,但反歧視立法禁止的原因除外,如第七章或《美國殘疾人法》,雇員也可以在任何時候出于任何原因辭職。因此,在美國不需要雇傭合同。

雇傭合同中規定了雇傭條款其他國家要求簽訂雇傭合同例如在英國,1996年《就業權利法》和1963年《就業合同法》規定,雇主和雇員之間存在默示合同,所有雇主都必須在雇員開始工作后幾個月內提供某種類型的書面合同,并必須提供書面通知,說明解雇原因不管雇傭合同在美國是選擇性的,還是在英國是強制性的,合同的目的都是為了明確工人和雇主之間的關系,換句話說,它準確地解釋了每一方必須做什么,以及他對另一方的義務是什么。雇傭合同要求雇員在離職前發出通知是很常見的,這種合同也很常見明確員工為保住工作必須履行的職責。此類合同中也可能包含其他條款;例如,員工可以同意在離職后的一段時間內不為競爭對手工作或不分享商業秘密雇主在雇傭合同中也有義務。這類合同通常會規定雇主解雇雇員必須經過的程序。這些程序可能包括書面警告或其他步驟。合同還可以保證雇員有一個特定的雇傭期限,例如為期一年的合同-只要員工充分履行職責或滿足某些要求

雇傭合同規定了可能導致某人被解雇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