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在民事審判期間發出的命令具有約束力刑事審判和民事審判的一個主要區別是后者由民事法庭審理。盡管有些程序可能有所不同,民事訴訟程序有許多與刑事審判相同的程序。提起訴訟的一方被稱為原告,被指控的人被稱為被告。雙方當事人一般都有權獲得法律代表權,而且通常也有機會由陪審團審判
在民事案件中,個人永遠不會被監禁是一系列能夠促使人們提出民事索賠的事項,包括未償債務、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審判過程通常包括動議和聽證會各種類型的證據可能會被提出或壓制。證人可能被傳喚到法庭,他們的證詞可能會被盤問。
第七修正案保證聯邦民事案件處理更多的索賠超過20美元將由陪審團審理。在大多數情況下,原告的目的是獲得一筆經濟賠償金。這些賠償金通常被稱為損害賠償金。有時,所判給的損害賠償金僅限于因被告的過錯而產生的實際費用,這就是所謂的賠償金
手術期間疏忽大意的外科醫生可能面臨民事過失指控。在其他情況下,被告可能會被命令支付更多的錢來懲罰他或阻止有害行為的再次發生。這些通常被稱為懲罰性賠償。民事審判也可能導致法官發布其他命令或禁令,如果任何一方認為裁決不公平,雖然民事審判通常不會造成監禁或社區服務等刑事后果的威脅,但法官在這些案件中發出的命令具有約束力如果無視這些命令,其結果可能是刑事處罰。如果一個從事民事審判的人被認定藐視法庭,也是如此。
許多時候,民法和刑法是重疊的,同一案件可以同時進行民事訴訟和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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