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和平保證書的個人可能要在監獄里呆上一段時間。在授予和平保證書之前,個人必須向其管轄范圍內的執法機構或法院系統申請。他通常必須這樣做填寫書面材料,說明他為什么害怕對方。通常,他幾天后就要去法院繼續獲得訂單在法庭上,要求和平保證書的人必須回答有關案件的問題。基本上,他必須告訴法官和在場的律師他為什么害怕。被指控以威脅方式行事的人通常也會出庭。要求擔保的一方可以向被告提問,反之亦然如果審理案件的法官認為有理由給予和平保證,他會作出命令。命令要求被告保持和平,避免威脅或有害的行為。在某些地方,這種命令將要求被告遠離要求賠償的人。例如,如果一個人與另一個人保持一定距離,他可能會被視為違反了和平協議。有時,被告也被禁止打電話給另一個人。關于給予和平的法律保證書因管轄地而異。因此,和平保證書中包含的確切條款因地而異。在大多數情況下,這種命令持續一段時間,如果請求者改變主意并希望與另一方接觸,則要求請求者返回法院將其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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