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提起歧視訴訟,原告及其律師必須準備一份申訴書。歧視可以以多種形式表現出來,并針對許多不同的人群。在許多司法管轄區,歧視不僅僅是令人不快的,但也是非法的。工作場所是世界許多地方禁止歧視性做法的一個領域。歧視的法律定義,更重要的是,在工作場所歧視的目的下,哪些階層的人被視為受保護階層,不同的司法管轄區可能會有所不同。通常被保護不受歧視的類別或特征包括:性別、種族或國籍、宗教、性取向和殘疾。
基于性別和種族等原因受到歧視的個人,在決定提起歧視訴訟之前,原告應確認訴訟的依據在歧視的定義之內有些國家比其他國家更能防止歧視性做法,《憲法》禁止聯邦政府和州政府從事歧視性做法。通過聯邦和州訴訟,保護私營部門雇員不受歧視的法律不斷發展,1999年《阿姆斯特丹條約》對就業歧視進行了定義和禁止。歧視訴訟通常在美國聯邦法院提起。原告應咨詢并考慮保留,在提起歧視訴訟之前,他是一名經驗豐富的就業歧視律師。聯邦法院的程序非常復雜,性質極其正式。此外,在提起歧視訴訟時,一般來說,被告在公司訴訟中的代理經驗最少,如果員工認為自己是歧視的受害者,則應聘請經驗豐富的歧視律師,在訴訟中代表自己的利益。
種族歧視訴訟在聯邦法院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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