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個人財產,如車輛,出售給另一個人。一定要在銷售單上注明交易日期。清楚地標明買方和賣方的名稱,以及該物品的購買價格。如果您出售車輛,請務必包括車輛的年份、品牌和型號。此外,如果適用,車輛識別號(VIN)和當前里程數應寫在銷售單上。否則,物品的序列號和描述就足夠了。最好在協議條款上注明。例如,私人賣家可以提供有限的擔保,或者干脆"按原樣"出售,"即使目前需要修理,也不承擔任何責任。任何有關其財產狀況的口頭協議和諒解,以及買方在需要大范圍修理時的補救措施,都應以書面形式提出。如果不在銷售單據上記錄具體條款,以后可能會導致誤解賣據已經寫好了,打印兩份,雙方各簽一份,這樣買方就有一份正本,賣方也有一份。賣據應該放在一個安全的地方如果這些文件是為購車而創建的,購買者不應將其副本保存在車內。在家中的某個位置或保險箱是存放文件的更好的地方。準確的信息非常重要。例如,汽車標簽代理商在美國的代表可能會參考銷售單或標題上注明的購買價格來計算銷售稅。如果用前者來計算銷售稅,你最終可能會向代理商支付太多或太少的費用。不管文件是如何使用的,重要的是要隨時準備好購買證明,不僅是汽車的購買憑證,也包括從私人賣家處購買的任何物品的憑證。基本上,這是你的收據,證明交易發生了,而且雙方同意文件中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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