衍生工具是指價值直接取決于基礎投資或變量的金融工具。如果想要了解衍生工具法的實踐,了解什么是衍生工具至關重要。它們是價值直接依賴的金融工具基礎投資或變量。其中一些基礎投資或變量是金融工具,如利率、股票期權、掉期和其他金融投資的價格。當企業和個人處理這些類型的交易所時,遵守適當的規則和條例是很重要的,以及按要求完成正確的文書工作。為了確保這一法律程序得到遵守,許多人選擇聘請一名專門從事衍生品法律業務的律師。衍生工具法律合同有兩大類:,是指場外衍生品和交易所交易衍生品。場外交易衍生品是指在兩個人之間直接交易,而不需要使用任何其他金融工具,如交易所或其他中介機構。它們屬于已訂立的總協議范圍內的合同場外交易的常見類型有互換、遠期利率協議和不同類型的期權。期權是一種賦予持有人買賣特定金融證券選擇權的協議,但他們沒有義務買賣證券。這些掉期中有許多屬于國際掉期及衍生工具協會(ISDA)主協議的規定。另一種衍生工具是交易所交易衍生工具(ETD)。這些類型不同于場外交易,它們是通過專門的交易所進行交易的在這些交易所中,專門提供交換各種金融工具的報價。這些合約可以包括未來的看漲期權或看跌期權。看漲期權允許持有人選擇以預定價格購買證券,但沒有購買義務,而看跌期權允許持有人以預定價格出售證券,但不承擔出售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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