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信通常會發送給侵犯商標的公司。例如,如果a公司侵犯了版權、專利權或商標權,如何使用此類信函對于B公司,可以向A公司發送侵權函,通知其必須立即將侵權產品或服務從市場上刪除。在另一種情況下,個人可能會收到侵權信,告知他或她從互聯網下載的歌曲或電影文件是對合法所有者的侵權版權。信件會要求現在停止活動-停止-并且用戶以后不要再這樣做-停止。
通常由律師起草侵權信或停止和停止信。侵權通知應詳細說明,列出每一個已知的具體侵權行為,包括有關被指控的侵權行為的具體信息。例如,版權持有人向在網站上使用受版權保護的材料的人發出的停止和停止信。該信函將描述每一個侵犯版權的實例,包括每個實例出現的互聯網地址和材料在網站上的日期在許多情況下,侵權信足以說服一個違規方停止所指控的侵權活動,因此該事件不會進入實際訴訟程序。但是,如果違規方忽視了這封書面警告信,下一次收到的通知可能是法院傳票或傳票。大多數個人和公司都希望避免漫長而昂貴的訴訟的折磨,因此通常會在問題到達法庭之前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法律對通知的要求因法域或國家而異。在某些類型的案件中,法律要求受害方發出書面侵權通知;在其他情況下,可能不需要正式的書面通知。在某些地方,專利權人在侵權訴訟中可能得不到損害賠償,除非能夠證明被指控的侵權人對專利有適當的通知。律師最好在發出侵權書信之前,對其進行審查,因為可能會出現一些意想不到的復雜情況。即使沒有提起訴訟的意圖,被告罪犯也可能會在法庭上對侵權索賠提出質疑。被指控的侵權人可以要求法院作出宣示性判決,聲明從未發生過侵權行為。事實上也可能是被指控的侵權人擁有使用商標、專利或作品的合法權利,并可以提出自己的侵權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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