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公司愿意在庭外解決法律糾紛,以避免媒體關注庭審。基本上,第二種類型的法律解決通常意味著通常在民事訴訟中,案件的雙方當事人都同意一個明確的訴訟程序。當當事人同意結案時,他們確切地決定每一方當事人將接受什么,并以此形成一份合同。主持案件的法官通常會批準這一合同,或者如果案件還沒有到法庭審理,和解需要法官審查。法律和解的條款,只要符合法律,成為法庭命令的基礎,所有當事人都必須遵守。不遵守法律和解的條款違反了合同。
調解通常用于在法庭外達成和解。這種類型的法律解決方案有可能使所有當事方承擔義務有時在民事審判中,起訴一個實體的人或團體必須同意對訴訟保持沉默,以換取一筆錢。其他時候,特別是在離婚訴訟中,關于支付金錢、子女撫養費和探視權的協議可能會對雙方產生影響,雙方都必須遵守在結案過程中達成的任何條款
一些法律和解涉及向一方支付款項。由于訴訟費用昂貴且耗時較長,因此通常存在法律解決的壓力。涉及知名公司不當行為的民事案件也可能損害公司的聲譽,并可能影響其未來的業務如果一個案件持續時間長,引起媒體的關注,原告或原告是否真的受到了冤枉并不重要,與原告達成法律和解通常符合公司的利益,以避免時間、費用,以及名譽受損。
法律和解可能涉及債務條款。了解另一種使用法律結算的方式(如支付給一方的錢)可能有用。有時和解是在一段時間內支付的,還有一些公司會用現金來換取將來的訴訟費。這通常意味著如果當事人能夠接受他們的結構化支付計劃,他們得到的錢會更少,但是,急需經濟救濟的人可能會發現這是一個很有吸引力的選擇。
法律解決方案可以涵蓋子女撫養費和父母探視權。
在法律情況下,一次性支付一筆款項會給被命令方造成極端的經濟困難支付和解金。
法律和解可以指在法官對案件作出裁決之前達成的和解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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