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在刑事審訊中可能會自證其罪。美國第五修正案是一項權利,在大多數情況下,如果證詞結果是,人們可以拒絕作證自證其罪。根據法律,人們確實必須為自己作證;如果他們要說的話可能會導致對他們的刑事指控,他們可以在大多數時間里克制自己不說話。當人們被要求對另一個人作證時,這一點尤其有用,因為他們可能會揭露自己的非法活動;相反,他們的回答是,他們拒絕發言的理由可能會使他們有罪,或者他們可能只是說,他們帶走了第五個。
當嫌疑人要求律師在場時,他們就不能再被審問了。有幾種方法可以從擔心自證其罪的人那里獲得證詞。a檢察官也許可以為作證人做辯訴交易。在這個交易中,承認所犯罪行不會導致起訴或減少指控。
第五修正案保護人們免于自證其罪。在第一審中,這被稱為給予豁免權。一個明確的豁免權提議可以減輕證人對其證詞的擔憂自證其罪然后,他可能會在公開法庭上承認犯罪,而不考慮指控。應該指出,這種豁免權提議應該得到證人律師的批準;可能會提出更弱的提議,仍然會導致證人自證其罪,并可能導致刑事指控。受審的人也可能會自證其罪,無論是直接認罪和認罪,還是在法庭上問話。在許多情況下,被告沒有作證,律師可能會建議他不要作證。這是電影中常見的問題,有法律主題的電視和書籍:如果被告作證,他是否會意外或故意自證其罪?另一種情況是,人們可能會在被捕或被法律官員拘押期間實行自證其罪。人們有權保持沉默,并被告知無論他們說什么"可以而且將要"在法庭上對他們不利。盡管律師們提出了大量建議,要求完全享有沉默權,許多人確實會說話,最后可能會用他們的陳述來牽連到犯罪中。在警方訊問期間,不完全清楚什么是有罪和無罪的陳述,但人們應該充分意識到,他們所說的任何話都可能變成對自己的指控。
法官必須批準辯訴交易在最后決定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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