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力是能量輸出的基本單位,通常分配給發動機、火車和其他施力的機器。顧名思義,這種測量是基于一匹普通馬的牽引能力。多年前,馬是人們將材料從一個地方運到另一個地方的最有效的方式。當涉及到拉馬車和馬車,以及在礦山和...
馬力是能量輸出的基本單位,通常分配給發動機、火車和其他施力的機器。顧名思義,這種測量是基于一匹普通馬的牽引能力。多年前,馬是人們將材料從一個地方運到另一個地方的最有效的方式。當涉及到拉馬車和馬車,以及在礦山和其他工業環境中工作時,馬特別有用。回到那個時代,公眾通常非常熟悉馬能做多少工作;把"馬力"分配給當時的新機器,如蒸汽火車,使大多數旁觀者立即意識到這項技術的真正威力和效率。這個術語主要用于今天對機器的發動機容量和其他可量化的工作輸出進行分類,特別是汽車和卡車,雖然EMD GP40型內燃機車的輸出功率超過3000馬力,但較新的機車可輸出6馬力以上,000馬力。初始和基本歷史這一工作單位首次用于煤礦開采。在18世紀末和19世紀初,馬通常被用來從礦井中運出煤炭,但是蒸汽機的創新保證了這些任務的更快和更高效。這個想法在19世紀中期由從事蒸汽機營銷的蘇格蘭人詹姆斯瓦特(James Watt)推廣;他認為,與那些野馬相比,人們更容易理解發動機的動力,這一點基本上是正確的瓦特并不關心活塞式發動機,因為活塞式發動機是現代最常用的計量單位,后來才被采用

一些高性能汽車有400馬力或更大功率。功率如何計算瓦特是基于一系列相關方程式計算的,這些方程式主要集中在轉動磨輪所需的功率上。磨輪是幾個世紀前歐洲普遍存在的大水車輪,測量馬在劃水時的步調和速度是相對容易的。瓦特認為馬能夠以大約180磅(約82公斤)的力量牽引。他用這個數字來確定馬在一分鐘間隔內通常會拉多少力,他的最終結論是33,000英尺磅/分鐘-其中"英尺-磅"基本上是每磅(0.45千克)力所能覆蓋的距離(1英尺或0.3米)。當觀察固定的當量時,理解如何實際使用此測量來計算力有時更容易。一般來說,一馬力等于以下任何或全部:一分鐘內提升33000磅(14968.5千克)1英尺(0.3米);一分鐘提升1磅(0.45千克)33000英尺(10058.4米);一分鐘提升1000磅(453.5千克)33英尺(10米);十分鐘提升1000磅(453.5千克)330英尺(100.5米);以及在6秒內舉起100磅(45.35公斤)33英尺(10米)的重量。現代用法馬的比喻仍然是表示汽車和其他發動機驅動的機器(如拖拉機和園藝設備)所利用的動力的一種常用方式。現代汽車通常有125到200馬力,但一些高性能汽車的潛在力為400或更多。這種測量方法也常用于市場營銷中,通常作為銷售人員區分車型和品牌競爭的一種方法變化和地理差異通常有兩種不同的方法來表達同一術語的輸出功率。例如,機械操作的計算方法通常與液壓或電力供應稍有不同,剎車力和推進力也可能存在差異。不同的國家有時也有不同的定義,特別是在銷售和市場營銷方面。通常沒有固定的定義來確定每個單獨的單元到底有多少力,這使得一些監管機構質疑這個術語是否應該適用于汽車、發動機或其他商業銷售的機械。一些國家實際上禁止正式使用這種測量方法,取而代之的是更標準化和可測量的力。

大型直列式和V-12至V-16發動機為20世紀30年代末的賽車提供了超過400馬力的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