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一個人沒有履行他或她在法律上有義務做的義務,這被稱為不作為。在一個簡單的不作為的例子中,有人可能被雇傭去完成一項工作,然后就沒有出現。在這種情況下,個人應承擔法律責任,因為他或她沒有按預期做某件事。 持公文包...
                    
                    
                        當一個人沒有履行他或她在法律上有義務做的義務,這被稱為不作為。在一個簡單的不作為的例子中,有人可能被雇傭去完成一項工作,然后就沒有出現。在這種情況下,個人應承擔法律責任,因為他或她沒有按預期做某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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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公文包的商人這個概念與瀆職和失職密切相關,瀆職是指故意的不法行為,而失職是指依法采取的行動,但是做得不好。例如,如果一個老師在孩子對花生過敏的時候給他一個花生,這就是瀆職行為。如果同一個老師在過敏反應期間沒有采取適當的行動,這可以被稱為失職行為,而如果老師沒能阻止孩子吃朋友拿的花生醬三明治,那么可能是不作為。法律上人們有義務出于各種原因采取行動。通常,不作為與合同中規定的公務有關,但如果法院認為有理由要求人們采取行動,人們也可以對不作為承擔責任。例如,如果有人把車借出去,后來又想起剎車失靈,如果借車的人受傷,他或她可能會被起訴為不作為。在有些情況下,人們可能覺得有道德義務做某事,但他們沒有法律義務這么做。例如,溺水的證人,可能覺得他們應該跳入水中幫助受害者,因為站在一旁看著的想法在道德上似乎令人反感。但是,如果這些證人沒有采取行動,他們不會因為不作為而陷入麻煩,因為他們沒有法律義務幫助受害者事實上,在某些地區,如果證人幫助了受害人,受害人受到傷害,他或她可以對好心人提起訴訟。不作為和過失是非常相似的概念,但它們的作用略有不同。在過失的情況下,損害是由于某人缺乏適當的謹慎而造成的。在過失的情況下,必須證明該人的行為不像一個理智的人在同樣的情況下會造成損害,當某人因不作為而被起訴到法院時,提起訴訟的一方必須簡單地證明該人沒有采取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