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是一個法律術語,用來描述一個人或一個實體對所造成的傷害或損害所承擔的責任。當一個人或一個實體可能對另一個人承擔責任時,他或她經常協商一個和解協議,其中包括對受害方的賠償,以換取對受害方所有索賠的免除當受害...
責任是一個法律術語,用來描述一個人或一個實體對所造成的傷害或損害所承擔的責任。當一個人或一個實體可能對另一個人承擔責任時,他或她經常協商一個和解協議,其中包括對受害方的賠償,以換取對受害方所有索賠的免除當受害方同意免除責任方可能對責任方提出的任何和所有索賠時,雙方簽署的文件稱為一般解除。事實上,許多免責聲明只解除責任方對特定損害的索賠。關于一般免責,最重要的是法律上免除責任方對其可能提出的所有索賠。因此,任何簽署一份一般免責書的人都必須非常確定,所有可能的傷害都已在談判中得到解決,而且他或她所得到的補償是足夠的。通常情況下,必須以金錢補償的形式給予考慮,作為執行解除的回報,索賠人或受害方同意簽署合同的部分動機是向索賠人支付賠償金。例如,在人身傷害事故訴訟中,索賠人可以簽署一份免除書,以換取賠償責任方就索賠人所受傷害支付的商定金額的金錢賠償。與具體免除不同,一般免除免除完全免除責任方過去、現在或將來可能對責任方提出的所有索賠因此,受害方不想同意簽署一般解除協議,除非他或她已經進行了徹底的身體檢查,并就他或她可能對責任方提出的任何可能的索賠咨詢了律師。一旦簽署了釋放,受害方不能回到道路上,就造成傷害的事件發生后沒有立即出現癥狀的潛在傷害向責任方提出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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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20-09-29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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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類: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