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平法地役權是一種財產上的非占有性權益,意思是不占有財產的人對其擁有特定的權利。非占有性權益的另一個例子是地役權。在衡平地役權的情況下,積極和消極權利都得到承認,這意味著某人可能有權特別是在某塊土地上做或不...
                    
                    
                        衡平法地役權是一種財產上的非占有性權益,意思是不占有財產的人對其擁有特定的權利。非占有性權益的另一個例子是地役權。在衡平地役權的情況下,積極和消極權利都得到承認,這意味著某人可能有權特別是在某塊土地上做或不做某件事。該權益附在財產契約上,并且該財產的未來所有人只要意識到它就必須尊重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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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最初就公平地役權達成協議時,它通常是為了各方的利益而編寫和明確定義的,公平地役權通常是在土地被分割用于開發或土地用途發生變化時產生的。衡平地役權可以多種方式用于將權利擴展到可能不擁有房地產實質性份額的利益相關方。如果房產被出售,購買土地的一方必須被告知公平地役權,并且協議可以被設計成在原權利人死亡的情況下歸還給后代,人們可以申請禁令來阻止這種違反行為。例如,有協議在土地上放牧并被隔離的人,可以請求法院命令拆除圍欄或修建大門,讓牲畜再次進入土地。法官可以審查案件事實,并在認為合適的情況下發布禁令。在某些情況下,強制令不會強制執行衡平法地役權。如果有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違反了該法,法官不會執行這項權利同樣,如果侵權行為已經發生很長一段時間而沒有采取行動,法官可以認定,由于沒有保護自己的權利,人們已經失去了權利;如果認為權利被放棄,或者人們發現侵權行為后沒有及時提起訴訟,當人們購買房產時,傳統的做法是研究產權,以確認產權是否清晰,并確定房產中可能對價值產生影響的任何利益。如果在研究階段出現任何意外情況,人們應要求澄清。確認房產也是明智之舉記錄的線路與明顯的物理建筑紅線相同,并注意任何偏差,如在建筑紅線上偏離的鄰居圍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