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你吃的哪里是什么食品分明是垃圾!”做母親的大聲斥責到。
垃圾食品,這個當今社會最為人們耳熟,但是未必人人能詳的熱詞就此誕生了。
時值公元一千九百四十八年,于美國猶他州奧格登。

垃圾食品,各有各定義
有關垃圾食品(Junk Food)及其健康危害的文章充斥著各種媒體,尤其是隨著兒童肥胖問題成為全球性重大公共衛生問題,垃圾食品更視為首當其沖的罪魁禍首。
但是,到底什么是垃圾食品呢?作者們通常會在文章開頭給出一個“一般指……”的定義。有心人卻會發現,不同作者甚至各種詞典給出的定義卻是花八門。比如:
百度百科:垃圾食品,是指僅僅提供一些熱量,別無其它營養素的食物,或是提供超過人體需要,變成多余成分的食品。
牛津英語詞典:由于可口美味的吸引在人群(尤其是青少年)中流行,但沒有什么營養價值的食品。牛津英語詞典這個“垃圾食品”的定義出自最早發表在1973年華盛頓郵報題為“現在很多孩子進食過多的垃圾食品填飽肚子以至于吃不下營養午餐”的文章。
美國標準字典:給出了一個相對簡明的定義,指“高熱量、低營養的食品”。
韋氏詞典:將其追溯到1960年代,給出兩種含義的定義,1)高熱量而營養素含量的食品;2)具有吸引力,或令人愉悅,但很少或根本沒有實際價值的東西。
維基百科:給出了一個解釋性定義,認為指“高糖和高脂肪而含有高熱量,而缺乏纖維素、蛋白質、維生素或礦物質的食品”,是一個帶有貶義的非正式術語。該術語一般用于指低“營養價值“而含有過高脂肪、糖、鹽和熱量的某些特定食品。又解釋,垃圾食品也指某些高蛋白食品,比如含有飽和脂肪的加工肉類,但被認為不健康的食品。
并進一步解釋說,雖然被貼上“垃圾“標簽,但是這些食品通常不會產生即時健康問題;而且,當它們作為成分食物納入進入均衡飲食中時,它們是安全的。
綜合來看,尤其是是從維基左支右拙、左右為難的定義來看,所謂垃圾食品并沒有一個統一、明確的概念,而是各路神仙自說自話。
這又是為什么呢?要扒清楚這個問題,需要追根溯源。

追根溯源說垃圾食品
“垃圾食品”一詞,伴隨著麥當勞等快餐食品的興起而開始流行于1970年代。當時,美國著名的美食評論家蓋爾·格林和美國公共利益科學中心主任邁克爾·雅各布森經常撰文批評這些快餐食品,頻繁使用“垃圾食品”一詞,因為“垃圾食品”一度被認為是由上面兩人中的一位杜撰出來的。
然而,有心人卻扒出“垃圾食品”一詞更早見于1952年7月28俄亥俄州利馬新聞中標題為“糖果、糕點、‘垃圾食品’,引發嚴重營養不良”的文章。
進一步檢索又發現,原來該文是轉載自1948年11月22日最初發表于猶他州一份名為“Ogden Standard-Examiner”早報上一篇關于營養學的文章:“布雷迪博士健康專欄/更是垃圾而非食物(More JunkThan Food)”。
原來, R. D. H.女士,也是一位母親在向文章作者抱怨她存在健康問題的女兒不好好吃飯,“eats more junk than food。”
威廉·布雷迪博士在評論中寫道,雖然我不能從這位女士的只言片語中完全弄明白她女兒到底存在什么樣的健康問題,但是有一點是明確的,就是R.D. H.女士口中所謂“垃圾”,我稱之為“騙子食品(cheat food)”。“這主要是指由1)白面粉和/或2)精制白糖或糖漿制成的任何東西。比如,白面包、餅干、蛋糕、糖果、蘇打冰淇淋、麥芽巧克力、圣代冰淇淋和加糖碳酸飲料等”。
“因此,我們稱之為‘cheat food’”。
因什么此啊?意思應該就是說這類食品只能滿足你的食欲解除你的饑餓感,卻并不能為你提供全面均衡的營養,因此事實上等于是欺騙了你。
至此,似乎垃圾食品的謎底已經揭曉。
但是,有人仍不滿足,進一步扒拉發現,“cheatfood”一詞最早居然可以追溯到1916年。“騙子食品”在1916年至2009年間曾經被廣泛使用,當然自1970年代開始逐漸被更為流行的“垃圾食品”所取代。
哇,原來,2016年還是垃圾食品“百年慶典”。
另一方面,原來,“垃圾食品”的確是出自愛女心切的母親的抱怨,這也就難怪各方一直自有自定義了。

世界衛生組織公布的十大垃圾食品之說
不僅出自一位母親的抱怨,各方也給出各自不同的定義,正如維基百科所說,“垃圾食品”僅僅是一個非正式術語,沒有任何政府或非政府組織、學術專業機構或團體給出過有關“junk food”任何官方定義;從像WHO、CDC和FDA,以及各國組織、機構和團體的正式文件中都難覓“junk food”的蹤跡。
那位或者說,不對啊,這么多年坊間廣泛流傳一份世界衛生組織公布的十大垃圾食品清單,在最為廣泛使用的百度百科垃圾食品定義后附有這份清單:
世界衛生組織公布的十大垃圾食品,包括:油炸類食品、腌制類食品、加工類肉食品(肉干、肉松、香腸、火腿等)、餅干類食品(不包括低溫烘烤和全麥餅干)、汽水可樂類飲料、方便類食品(主要指方便面和膨化食品)、罐頭類食品(包括魚肉類和水果類)、話梅蜜餞果脯類食品、冷凍甜品類食品(冰淇淋、冰棒、雪糕等)、燒烤類食品。
事實上,這份清單是有人杜撰之作,WHO向來沒有給出過有關垃圾食品的定義,更沒有給出過這樣一份清單。這一點,WHO已經做出過澄清。
而且從這份清單來看,至少油炸、腌制、加工肉類和燒烤類食品,尤其是魚類和禽肉類,可以提供優質蛋白,并不符合百度百科定義中第一項的描述;至于第二項“超過人體需要,變成多余成分”,分明指的是量而非質的問題,控制攝入不超人體需要量垃圾食品就可以變成健康食品了嗎?

垃圾食品之官方含義
雖然沒有有關垃圾食品的官方定義,并不意味著官方不承認垃圾食品含義的可以導致健康問題的這類食品的存在。
事實上,從上世紀90年代開始,隨著垃圾食品世界范圍內的流行,以及其帶來的健康問題尤其是兒童肥胖問題的日益嚴重,垃圾食品問題已經引起世界范圍內很多政府官方的重視,并采取系列措施進行了限制和監管,尤其是在這類食品面向兒童的廣告,特別是電視和互聯網等新媒體廣告做出了嚴格限制。
這一點上,英國政府的行動力度較大也取得良好效果。
2004年,英國工黨政府公布了長篇幅的旨在指導和幫助公眾自我促進健康的白皮書,其中包含“強有力的理由支持應該采取行動,以限制高脂肪、鹽和糖含量的食品和飲料面向兒童的廣告和促銷。”
2006年11月英國廣播監管機構Ofcom發布“面向兒童的食品和飲料廣告的聲明和深入商榷”文件,禁止在兒童節目時段針對16歲以下兒童少年播放高脂肪、鹽和糖,所謂HFSS食品(foodshigh in fat, salt and sugar)的促銷廣告。
其他歐美國家也在積極行動進行限制、監管。
在愛爾蘭,2005年開始施行針對面向18歲以下兒童少年的食品促銷廣告的限制,比如快餐食品必須強調僅能作為均衡飲食的一部分等。
在斯堪的納維亞半島國家,早在1990年代就開始限制面向兒童的高脂肪、高熱量和“不健康”食品的廣告促銷。
在法國,從2004年開始在電視和廣播限制面向兒童的有關加糖、鹽或人造甜味劑飲料和加工食品的促銷廣告。2007年開始進一步立法要求傳播4條健康信息,包括:
“為了您的健康,每天至少吃5份水果和蔬菜”。
“為了您的健康,要經常鍛煉”。
“為了您的健康,避免進食過多的高脂肪、糖或鹽食物”。
“為了您的健康,避免在兩餐之間吃零食。”
在美國,2008年到2009年,從稅率和廣告兩個方面著手限制針對兒童的“市售快餐”或“營養質量較差”的任何食物的消費。
WHO也在2010年督促各成員國就面向兒童的高脂肪、高鹽、高糖和高熱量市售食品和飲料的電視和其他渠道促銷的限制。
綜合以上信息不難看出,雖然政府或非政府組織從來沒有給出過明確的“垃圾食品”的定義,但是卻一直在采取行動限制公眾特別是兒童過度消費這一類食品。各國政府限制的食品雖然不盡相同,但是主要包括以下要素:
1.高鹽、高糖和高熱量食品和飲料;
2.“市售”、“加工”食品飲料;
3.這類食品僅能作為均衡飲食的成分。
這大概可以視作某些政府官方給出的“垃圾食品”的“定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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