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余額是一個術語,有時用于確定根據客戶和供應商之間現有的合同條款,尚未交付給客戶的貨物和服務的數量。許多不同類型的企業在提及客戶的剩余義務時都會使用這個短語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特定階段向客戶提供的供應商。...
合同余額是一個術語,有時用于確定根據客戶和供應商之間現有的合同條款,尚未交付給客戶的貨物和服務的數量。許多不同類型的企業在提及客戶的剩余義務時都會使用這個短語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特定階段向客戶提供的供應商。這一術語更常用于零售商合同,盡管這一概念很好地適用于合同制定過程中的各種客戶/供應商關系

客戶希望監控合同余額,以確保他們購買了足夠的單元,以保留合同協議條款中延長的折扣價格理解合同平衡的最簡單方法之一是考慮客戶和供應商之間達成的協議,即在一年的合同期限內交付1000件特定貨物,合同將規定產品交付生命周期內的具體日期,在該日期內,必須向客戶運送最少數量的產品。合同中指定的未來交貨的總數量被視為合同的余額,這意味著合同不能被視為由任何一方履行直到1000件貨物全部交付給客戶

合同余額是一個術語,有時用于確定根據合同條款尚未交付給客戶的貨物和服務的金額。有許多因素會影響合同的當前余額。例如,如果客戶延遲支付以前發貨的款項,供應商可以選擇推遲即將發貨的時間,直到帳戶不再拖欠。在批量購買協議(VPA)中,客戶可能無法購買滿足與折扣定價。在這種情況下,客戶可能會被評估合同余額,由此產生的費用將抵消合同承諾與為遵守這些條款而必須購買的剩余單位之間的差額監控合同余額對供應商和客戶都非常重要。對于供應商來說,目標是利用這些信息確保在預定的裝運日期有足夠的設備在手,以符合客戶的訂單。同時,客戶將希望監控合同余額,以確保他們購買了足夠的單位,以保留合同協議條款中延長的折扣價格,從而有效避免合同到期時任何類型的處罰或額外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