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是一種協商一致的爭議解決方法,它允許爭議雙方有一個中立的當事人,即仲裁員,幫助他們達成解決辦法。通常在合同中加入仲裁條款,以消除在發生爭議時訴諸法庭的威脅。這種條款通常概述了仲裁條款,并對雙方當事人具有最終...
仲裁是一種協商一致的爭議解決方法,它允許爭議雙方有一個中立的當事人,即仲裁員,幫助他們達成解決辦法。通常在合同中加入仲裁條款,以消除在發生爭議時訴諸法庭的威脅。這種條款通常概述了仲裁條款,并對雙方當事人具有最終裁決的約束力

最常見的情況是,當雙方簽訂合同時,雙方同意通過仲裁解決爭議,他們同意在沒有法庭或律師的情況下解決自己的問題。在法庭上解決糾紛可能會非常昂貴。避免支付此類費用的可能性是在合同中插入仲裁條款的主要動機之一。此類條款可在各種類型的合同中找到,包括業主與業主之間的合同租房者之間或雇主與雇員之間。仲裁的最終裁決通常由仲裁員作出。盡管此人不是法律體系的成員,她的裁決是可執行的。不滿的一方當事人如果對結果不滿意,通常不能決定將此事訴諸法庭。這是因為仲裁條款通常約束雙方接受仲裁員的最終裁決仲裁條款一般概述了圍繞仲裁過程的大部分或所有條款這應該包括哪些類型的爭議將以這種方式處理。許多條款規定所有合同問題都可以仲裁。但是,其他條款將仲裁限制在次要事項上,而保留在法庭上對重大問題進行爭議的權利。當只有某些事項將通過仲裁處理時,他們應該明確地陳述以消除混淆或分歧。有時會指定仲裁員。在其他情況下,仲裁條款概述了在發生爭議時如何選擇仲裁員的過程。一般來說,合同雙方有機會就仲裁員達成一致意見。如果雙方不能達成協議,仲裁條款一般會說明如何處理這種情況雖然仲裁通常比法律訴訟便宜,它通常不是免費的。這意味著必須有人為所提供的服務付費。仲裁條款應概述誰負責付款或每一方應支付的費用的多少。另一個重要的問題是仲裁條款應涵蓋的主題是管轄權。在許多情況下,含有該條款的合同當事人相距遙遠,因此,當事人可能有必要就爭議解決的地點達成一致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