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犯罪的個人可能會受到訊問以獲得更多信息刑事案件的審理過程始于犯罪行為和受害人向執法部門舉報。執法人員收集犯罪信息并將其發送給檢察官,檢察官是政府雇員。檢察官決定是否有理由在使用大陪審團的國家,檢察官必須向大陪審團提交一份被稱為起訴書的指控清單,大陪審團對起訴書的有效性作出規定,以授權進行審判
在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可能會被要求作為證人并提供更多信息在刑事案件中,被害人不決定是否在法庭上起訴案件。這一決定由檢察官決定。被害人可能被要求作為證人提供信息。刑事案件中有很高的證據標準,被告有權要求陪審團和政府提供的律師(如果不能的話)提供。在刑事案件中,有許多保護措施旨在確保被告在法庭上得到公正的代表。
在大多數情況下,刑事案件中的法官負責傳達特殊信息對陪審團的指示。在民事案件中,人們因犯下對彼此的錯誤而受審,例如在商業交易中沒有盡到應有的注意或剝奪了人們應有的權利是的。這些錯誤并不一定危害整個社會。民事案件的證明標準較低,被告人無權請律師或陪審團。民事案件的結果也不同于刑事案件。雖然定罪后可以處以罰款,但被定罪的人不能被監禁
被定罪的人可能會被判入獄服刑在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中,一個人的訴訟都有可能受到審判,一個典型的例子就是謀殺,謀殺被視為危害社會的犯罪,因此被作為刑事案件起訴,但同時也損害了受害人的家庭,這可能會使被告人告上法庭要求賠償損失
法官主持刑事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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