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矯正計劃通常要求罪犯佩戴腳踝手鐲被判監禁數日以上的人,一般會被判在監獄服刑。懲戒計劃通常為被認定為非暴力、低風險罪犯和被判處較短監禁時間的被告人提供當地設施也經常有過渡方案,在社區矯正人員的支持和指導下,囚犯可以從監獄回到社會。作為過渡計劃的一部分,囚犯可以在監獄過夜和周末,但可以白天離開去工作或找工作
對于非暴力罪犯來說,軟禁是一種替代監禁的選擇。許多社區矯正計劃的另一個方面是對罪犯進行較低級別的監控,例如電子監控,軟禁,或日報告。電子或全球定位系統監測要求罪犯在服刑期間佩戴腳踝手鐲,這使得工作人員可以隨時監視罪犯的行蹤。這種方法在家庭暴力案件中很受歡迎,因為它還允許懲戒人員確保罪犯不會接近受害者。軟禁要求罪犯一直呆在家里,除非他事先得到社區的許可懲戒人員因工作、法庭或其他經授權的原因離開。每日報告要求罪犯每天親自或通過電話向中心報告,被認為是限制性最小的,通常只適用于那些被判犯有輕罪且沒有嚴重犯罪史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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