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行權是一種地役權,或,一種財產。一種共同的通行權地役權是指授予居住在與另一方土地相鄰的土地上的人越過另一方的土地到達某一地點的權利。例如,擁有湖邊土地的業主可能會授予一個通行權,允許她的鄰居穿過她的房產在湖中游泳或釣魚。另一個例子是a和B擁有相鄰的房產,而a的房產只能進入最近的公共道路。B有權穿過a的土地到達道路
一些政府利用征用權來譴責公共工程項目所需的財產有時,產權是"許可的"在這里,土地所有者允許個人或公眾穿過其財產到達某個地點,通常是一個自然風景優美的地方。通行權也可以提供進入更大的公共空間,如湖泊、公園或森林的通道。授予許可通行權的業主可定期關閉,以免其變成永久性通行權。這是為了保護土地,使其在業主以后希望出售時不受地役權的影響。在某些情況下,一項財產性的通行權可以成為永久性的。在歐洲國家,有許多步行道它們被認為是公共通行權,在愛爾蘭,有數百年歷史的"群眾路線",人們利用這些道路穿過私人財產去教堂。英國制定了"漫游權"法律。這些法規賦予公眾穿過私人土地進入荒野和娛樂區的權利在北歐國家,漫游的權利更為廣泛。在這些國家,私人土地的有限使用長期以來是一種普遍的做法,并已發展成為一種公認的權利。個人可以在私人土地上進行有限的徒步旅行和露營,只要土地和所有者不受干擾。在一些地區,湖泊是所有者的專屬財產,法律禁止未經所有者許可而劃船和捕魚。有時政府當局通過其"征用權"的權力來創造通行權。在這種情況下,政府獲得土地所有權,并對土地所有者進行補償,以便將土地用于公益事業政府經常對公用事業和公路行使征用權,也可以用來創造公共空間或公民使用,也可以為鐵路貨物和人員運輸創造通行權
地役權允許他人出于特定目的使用部分土地,例如安裝電線桿,而無需業主的許可。
                    0 篇文章
如果覺得我的文章對您有用,請隨意打賞。你的支持將鼓勵我繼續創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