揮舞武器以引起執法部門的反應可能導致警察自殺。警察自殺一詞起源于20世紀80年代,盡管這一現象在很多有記載的歷史中都存在,但羅馬時代的記載中就有這樣的例子,而且一些更現代的歷史例子也符合一般的描述。警察自殺的研究大約從1985年開始,當一份科學雜志第一次對此進行調查時,這個詞可能最早出現在美國,但在其他國家也有發生,2003年英國的陪審團審判認定有人以這種方式自殺多年來,人們用各種不同的方法自殺其中最常見的一種是簡單地揮舞一把槍對準一個警察或一個旁觀者,因為如果一個警官認為有生命危險,他通常會使用致命的武力,或者其他沒有功能的武器來達到這個目的。其他人試圖用他們的車輛碾過一名警官,威脅要武裝一個爆炸裝置,或者表現出其他威脅無辜生命的行為。任何可能引發執法人員培訓的行為都可能被自殺者利用。通常很難確定是否自殺故意的,因為死者的精神狀態并不總是已知的。在某些情況下,一個人會在引起致命反應之前留下遺書。死者的行為也可能導致警察決定自殺,尤其是如果他們發表具體聲明或揮舞無功能武器,但這并不是絕對的指標,因為許多犯罪者會在被槍殺前殺死一些執法人員或無辜的旁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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