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審團領班負責向法官傳達陪審團的需求,并制定陪審團將遵循的程序評議是陪審團團長最重要的職責之一。他或她決定如何審查證據,并確保在庭審中提出的所有證據和論據都得到考慮。另一項與審議有關的重要工作是出席。陪審團團長必須確定所有陪審團成員都出席了會議開始審議。
陪審團團長決定在案件期間如何審查法庭證據管理評議和獨立陪審員也是工頭職責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審議過程中,如果爭論失控,陪審團團長必須控制討論,并確保以真誠的方式繼續進行審議。陪審團團長還必須確保每位陪審員在審議過程中對案件提出自己的看法
在美國,陪審團團長由案件的法官或其他陪審員選出。如果陪審團需要與法官溝通以提出與法律有關的問題,由陪審團團長轉述問題。陪審團團長在裁決后還擔任發言人。他或她負責向法官作出裁決,并在法庭上傳達。在某些法庭上,陪審團團長從判決書上宣讀裁決書,但有些法庭上,法官宣讀每項指控,工頭作出裁決。如果在案件中聽到的任何證據或證詞有爭議,陪審團團長的職責是詢問法官陪審團是否能再次聽取證詞。審議暫時停止,重新召集法庭聽取證詞。在聽取證詞后,關于到底說了什么的爭議就解決了,審議又開始了。由于重新開庭的困難,要求重新聽取證詞是最后的手段。調查陪審團是陪審團團長的另一項重要工作。在刑事案件中,當審議接近尾聲時,陪審團團長必須進行投票表決,以確定是否達成一致決定。如果投票結果顯示該決定不一致,則陪審團團長必須讓每一位未達成一致意見的陪審員分享意見,并解釋其決定在民事訴訟中,只需要多數票,而不是一致決定。
陪審團團長通常擔任陪審團發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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