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對以外國大使館為理由發生的案件擁有管轄權領土管轄權是決定哪個法院審理案件的首要考慮因素,它可以由事由管轄權和屬人管轄權取代。事由管轄權適用于法院審理特定主體案件的權利,而不論案件發生在何處。屬人管轄權適用于法院審理特定人案件的權利,不論所指控的罪行或罪行發生時在何處,或在聆訊時他們在何處。法院如無屬地管轄權,則不能主張標的物或屬人管轄權
地域管轄權主要是一個美國法律概念例如,在紐約市犯下的謀殺案可由案發地紐約市提起公訴,但如果謀殺案是作為恐怖主義行為的一部分實施的,美國政府可以維護其起訴該案的權利,因為它對恐怖犯罪具有主體管轄權,而且由于犯罪發生在美國境內,因此也有領土管轄權。同樣,如果一名現役軍官犯下了謀殺案,美國陸軍可以對因為它對官員有屬人管轄權,而且作為美國政府的延伸,它也有屬地管轄權。當涉及多個地理區域時,領土管轄權可能會變得混亂。如果一個字符串如果銀行搶劫案跨越同一個美國州內兩個或多個地方司法管轄區之間的邊界,則每一個單獨的搶劫案都可能被犯罪所在地的司法管轄區起訴,或者州法院可以同時起訴所有的犯罪行為。如果犯罪行為跨越了州界線,比如在國家之間運輸贓物,聯邦政府很有可能起訴此案,因為所有方面都發生在美國的地理范圍內,犯罪不一定要在美國境內才能擁有領土管轄權美國對以外國大使館為理由、以美國在外國的軍事基地為理由以及懸掛美國國旗航行的船只所發生的案件也有管轄權,它也可以在屬于國際公域的地區,包括南極洲、公海,主張管轄權在沿海領土和外層空間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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